朗读
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加强社区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升社区管理水平,全面推进街道的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上虞市和谐社区建设目标,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2011年度和谐社区建设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区的目标,以完善社区服务、强化社区管理为重点,以规范社区建设为基础,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二、考核对象
各社区及全体社区干部。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设定
考核内容主要为本年度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社区文教、社区卫生、社区和谐等方面工作。考核设基本分100分,附加分、倒扣分若干分,民主评议分和领导考评分各10分,具体见附表。
四、考核办法
1、街道成立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群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办(中心、站、线)负责人为成员。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年终各社区对照考核要求搞好书面总结,然后进行“双述双评”,一方面向街道党委述职报告,接受街道党委的统一考评,另一方面召开本社区党员、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述职,接受党员、居民代表的民主评议。年终先由街道各办线对照评分标准进行考核打分,再结合民主评议分和领导打分,最后由街道三套班子成员会议集体审定。民主评议分由本社区测评分和社区之间互评分各5分组成;街道领导考评采取对各社区进行综合排位,总分10分,每一位次得分相差0.2分,综合排位第一的为10分,第二的为9.8分,……以此类推。
3、考核结果与年终奖惩挂钩,考核计奖分值年终由街道党委办事处集体研究决定,各社区考核得分以及奖金总额以街道党委、办事处发文为据。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主任的年终奖金按各社区平均奖的1.2倍计算,副书记、主任助理的年终奖金按各社区平均奖的1.1倍计算,其他社区干部的奖金应等于或低于各社区的平均奖,具体根据工作量的大小、完成实绩的好坏等情况适当拉开档次,具体由各社区自行确定。各社区的考核奖50%在本社区经费中列支,50%由街道办事处配套。考核分数的高低,作为评比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并实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等“一票否决制”。
四、考核要求
1、各社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不断开拓社区工作新局面,努力创出特色社区、特色楼院,极力打造出“一居一品”。
2、要统一认识,切实负起责任。对照考核细则,全面落实社区各项工作,紧跟社会发展形势,合力构建和谐社会,为建设实力百官、宜居百官、创业百官、和谐百官作出新贡献。
3、要树立自抓意识,不断提高社区自我管理能力。各社区要根据各自的特点,找准定位,明确目标,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等方面要有自己的工作亮点。
4、社区干部要敬业爱岗,以人为本,树立服务意识,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带头遵纪守法,在居民中树立良好的社区干部形象。
5、该考核办法由街道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
中共上虞市百官街道委员会
上虞市人民政府百官街道办事处
2011年4月8日
附件下载:百官街道社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