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属各科室、中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继续开展“城市提质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市委〔2011〕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提升城市能级,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城市提质年”活动。结合城市管理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区域性中民主城市”和实施“大开发、大提升、大突破”为战略目标,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力度,切实解决影响城市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加快城市提质,推进能级提升,提升城市的承载力、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城市提质年”工作的领导,成立局“城市提质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建华
副组长:林 建、蒋 铭、贾志伟、陈飞军
成 员:王建强、丁慧亮、任 刚、陈国庆、曹浩祥、陆国海、徐建林、王文江
三、工作任务
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在全市继续开展“城市提质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市委〔2011〕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建筑垃圾、废土、泥浆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力度。一是加强运输过程管理,各基层中队要加强对城区建筑垃圾、废土、泥浆运输全过程的管理,防止出现“抛撒滴漏”和乱倾倒现象。二是加强处罚力度,对不按指定地点倾倒渣土以及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撒滴漏”的行为进行从严查处;同时把情况用电话和书面函形式告知土地权属单位,并立即报分管领导。三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局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会同相关部门探索建立健全城区建筑垃圾、废土、泥浆的规范化管理机制。
2、继续推进违法建筑“一月一整治”。一是进一步加强职责范围内违法建筑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发现违法建筑必须立即口头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建设,尽可能在当即拆除违法建筑或帮助拆除,如即时拆除确实有困难的,必须在当天发出《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或《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并限期拆除,并力争在短时内组织力量进行拆除。二是积极履行市违法建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牵头开展违法建筑“一月一整治”活动,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蔓延之势。三是强化配合协作和业务指导,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中队的疑难案件办理进行配合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
3、加强城区“六小行业”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力度。根据职责分工,对城区洗车店、修理店、废品回收店、金属加工店、饭店、娱乐场所等六种重点业态进行规范管理。禁止洗车店店外占道洗车、修理店店外占道作业、废品回收店物品乱堆放、金属加工店在小区内违规经营、饭店油烟污染、娱乐场所噪声扰民现象,使“六小行业”对市容环境和居民正常生活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
4、加强马路市场等占道经营整治。一是加强马路市场整治,对马路市场摊点进行严管严治,定期不定期开展整治活动,取缔城市节点、重要路段的马路市场摊点,并做到堵疏结合,在征求社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设置自产自销蔬菜集中经营点。二是加强流动摊贩整治,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切实取缔主次道路流动经营现象。三是加强夜排档整治,取缔城市主要道路和主要节点零星设置的夜排档摊点;对城区现有夜排档进行规范管理;对适合建设夜排档集中经营点的地段进行调研,并上报夜排档规划定点建议方案,如市政府同意设置夜排档集中经营点,则做好夜排档集中经营点的设置工作。四是加强跨门经营整治,要加强对沿街商店经营户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经营户入室经营的意识;城市主要道路、商业路段严禁跨门经营;对严重违法规定进行跨门经营或屡教不改的经营户,要加大处罚力度。
5、加强人行道机动车乱停放管理。一是配合实施“城区畅通工程”建设,顺利化城市交通秩序,确保人民路、江东路、市民大道等主干道的畅通。二是继续加强对人行道违停驾驶员的宣传教育;继续加强对人行道上乱停放机动车拍照贴单和依法处罚力度;继续漆划人行道停车位,缓解停车难问题。
6、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城市提质年各项活动。积极做好与其他部门在开展拆迁、征地、拆违等工作的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城市提质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实施步骤
1、活动准备阶段(
2、动员部署阶段(
3、全面实施阶段(
4、检查考核阶段(2012年1月前)。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城市提质年”活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城市提质年”活动。市委、市政府把做好“城市提质年”各项工作纳入了对各部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科室、中队要切实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统一到“城市提质年”活动的开展中来,把“城市提质年”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今年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工作来抓。
2、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各科室、中队要根据本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订好具体工作计划,周密安排,量化任务,落实责任,真抓实干,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形成“单位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责任人现场抓”的局面,全力以赴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3、加强督促检查。根据“城市提质年”活动的各项目标任务,局执法督查科要组织力量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督查,确保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附件:2011年“城市提质年”活动目标任务分解表
上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