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办发〔2011〕1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上虞市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上虞市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和卫生部确定的“十二五”期间卫生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顺利完成我市医改三年重点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我市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项目概要
根据卫生部明确的“十二五”期间卫生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和绍政办发[2011]27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国家卫生信息3521工程建设试点暨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委[2010]4号)确定的我市医改三年重点目标任务要求,组建上虞市卫生信息平台,形成我市一网覆盖(上虞卫生资源网)、两库同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基础数据库)、三卡融合(职工医保卡、城乡居民参合卡、其他就诊卡)、四大应用系统共存(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管理服务等应用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格局,并逐步纳入国家、省和地市卫生信息平台VPN专网,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管理等五项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实现城乡居民从出生到死亡的终生健康信息动态管理。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两年的建设,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方便群众就医,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可及性;建立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相关部门之间统一高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区域卫生协同服务模式;构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实时动态监测、城乡一体的卫生管理模式,达到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信息的共享,提高卫生管理效率和决策水平;以身份证号为主索引,建立全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做到医疗服务三卡融合,实现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的“一卡通”;形成卫生信息资源共享库,支持数据分析和领导综合决策。
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形成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基础,整合医疗机构就诊信息,规范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管理等工作要求,提升服务与监管能力,逐步满足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绩效评价、成本核算、动态监测以及高效决策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远程医疗、预约诊疗、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临床路径、新农合直报、卫生监督和血液信息系统、疾病预防控制网络管理等要求,实现国家及省、市、县四级卫生管理部门,乃至全社会健康信息共享的具体目标。
三、主要任务
1.组建上虞市卫生资源网,建立上虞市卫生信息数据中心与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并纳入国家、省、绍兴市卫生信息VPN专网。
2.实现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一卡通”,以身份证号为主索引,整合现有的职工医保卡、城乡居民参合卡、其他就诊卡,统一编码,分类识别,建立并不断完善上虞市居民个人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实现城乡居民个人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的实时存储。
3.加快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并不断完善医生工作站,重点建设我市乡镇街道医疗机构的区域HIS系统。
4.开发更多的便民项目,如个人健康信息的网上查询、第三方的健康提醒服务、就诊费用的实时支付等便民项目;逐步推进区域LIS、区域PACS、区域EMR等系统建设。
四、实施计划
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分五个阶段进行。
1.成立组织机构及制定方案阶段(2010年12月—2011年4月)。成立上虞市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上虞市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起草《上虞市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方案》。
2.方案确定及招标阶段(2011年4月—5月)。论证通过《上虞市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织招标。
3.系统建设及整合阶段(2011年6月—9月)。按照《上虞市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方案》,结合国家制定的卫生信息有关标准,稳步推进项目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市级平台及其相关基础设施、应用系统、数据库建设;上虞卫生资源网专网建设;乡镇街道医疗机构的区域HIS等系统建设;各医疗卫生单位终端工作站的建设;与绍兴市级信息平台和我市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接入、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等。
4.试运行及验收阶段(2011年10月—12月)。项目竣工后,对项目进行试运行,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卫生信息标准符合性”测试,测试通过后项目进行验收。
5.卫生信息化建设完善阶段(2012年1月—2012年12月)。在完成前四阶段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国家卫生信息化建设和省定、绍兴市定卫生信息化建设任务,提高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有效性和依从度。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上虞市区域卫生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上虞市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府办、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药监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并在市卫生局增设上虞市卫生信息管理中心,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
2.强化要素保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确保人员配备到位,并根据项目的要求,抓紧做好工作预案及费用测算,落实项目的相关资金,并将系统运行和维护费用纳入年度预算,形成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同时,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多方筹资,积极探索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保证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稳定运行。
3.落实监管措施。在区域卫生信息化具体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和审批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招投标监督办和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加强监督管理,市卫生局要做好项目论证、实施、验收、资金审计以及项目监察、督导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