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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市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虞政办发〔2011〕1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上虞市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上虞市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和卫生部确定的十二五期间卫生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顺利完成我市医改三年重点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我市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项目概要

根据卫生部明确的十二五期间卫生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和绍政办发[2011]27《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国家卫生信息3521工程建设试点暨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委[2010]4号)确定的我市医改三年重点目标任务要求,组建上虞市卫生信息平台,形成我市一网覆盖(上虞卫生资源网)、两库同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基础数据库)、三卡融合(职工医保卡、城乡居民参合卡、其他就诊卡)、四大应用系统共存(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管理服务等应用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格局,并逐步纳入国家、省和地市卫生信息平台VPN专网,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管理等五项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实现城乡居民从出生到死亡的终生健康信息动态管理。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两年的建设,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方便群众就医,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可及性;建立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相关部门之间统一高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区域卫生协同服务模式;构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实时动态监测、城乡一体的卫生管理模式,达到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信息的共享,提高卫生管理效率和决策水平;以身份证号为主索引,建立全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做到医疗服务三卡融合,实现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的一卡通;形成卫生信息资源共享库,支持数据分析和领导综合决策。

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形成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基础,整合医疗机构就诊信息,规范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管理等工作要求,提升服务与监管能力,逐步满足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绩效评价、成本核算、动态监测以及高效决策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远程医疗、预约诊疗、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临床路径、新农合直报、卫生监督和血液信息系统、疾病预防控制网络管理等要求,实现国家及省、市、县四级卫生管理部门,乃至全社会健康信息共享的具体目标。

三、主要任务

1.组建上虞市卫生资源网,建立上虞市卫生信息数据中心与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并纳入国家、省、绍兴市卫生信息VPN专网。

2.实现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一卡通,以身份证号为主索引,整合现有的职工医保卡、城乡居民参合卡、其他就诊卡,统一编码,分类识别,建立并不断完善上虞市居民个人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实现城乡居民个人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的实时存储。

3.加快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并不断完善医生工作站,重点建设我市乡镇街道医疗机构的区域HIS系统。

4.开发更多的便民项目,如个人健康信息的网上查询、第三方的健康提醒服务、就诊费用的实时支付等便民项目;逐步推进区域LIS、区域PACS、区域EMR等系统建设。

四、实施计划

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分五个阶段进行。

1.成立组织机构及制定方案阶段(20101220114月)。成立上虞市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上虞市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起草《上虞市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方案》。

2.方案确定及招标阶段(201145月)。论证通过《上虞市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织招标。

3.系统建设及整合阶段(201169月)。按照《上虞市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方案》,结合国家制定的卫生信息有关标准,稳步推进项目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市级平台及其相关基础设施、应用系统、数据库建设;上虞卫生资源网专网建设;乡镇街道医疗机构的区域HIS等系统建设;各医疗卫生单位终端工作站的建设;与绍兴市级信息平台和我市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接入、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等。

4.试运行及验收阶段(20111012月)。项目竣工后,对项目进行试运行,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卫生信息标准符合性测试,测试通过后项目进行验收。

5.卫生信息化建设完善阶段(20121201212月)。在完成前四阶段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国家卫生信息化建设和省定、绍兴市定卫生信息化建设任务,提高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有效性和依从度。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上虞市区域卫生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上虞市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府办、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药监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并在市卫生局增设上虞市卫生信息管理中心,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

2.强化要素保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确保人员配备到位,并根据项目的要求,抓紧做好工作预案及费用测算,落实项目的相关资金,并将系统运行和维护费用纳入年度预算,形成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同时,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多方筹资,积极探索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保证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稳定运行。

3.落实监管措施。在区域卫生信息化具体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和审批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招投标监督办和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加强监督管理,市卫生局要做好项目论证、实施、验收、资金审计以及项目监察、督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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