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电办〔2011〕85号
局属有关部门、班组:
为全面贯彻省公司四届二次职代会暨2011年工作会议精神,导入“领导干部101%、党员作榜样、员工精气神”的理念,确立“尽善尽美、无可挑剔”的工作标准,创建、树立绍兴特色服务品牌,提升企业形象和知名度,根据浙江省电力公司(浙电营【2011】263号)《关于浙江电力供电特色服务品牌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市局关于《绍兴电力局品牌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为做好供电特色服务品牌建设、推广、应用工作,特制订《上虞市供电局“光明电力服务”品牌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
一、服务硬件建设
根据《绍兴电力局“光明电力服务”品牌视觉识别系统推广应用手册》要求,按时完成工作场所五大类标识建设(包括:办公事务类、环境系统、媒体宣传、车体系统、服装系统)。责任部门为客户服务中心,配合部门为思政部、后勤中心和、生产技术部和各供电营业所,时间为4月25日至5月31日。
1、工作场所建设,包括调控室、队员室、备班室、工具室、备品备件室等。
2、办公事务类,包括相关信封、岗位牌、爱心卡、文件封套、服务登记册、维修人员工作证、手提袋、工具箱标。
3、环境系统,包括服务队铭牌、服务站铭牌、大小背景墙、竖式广告牌、展示板、定置图、公告栏、竖式广告旗、广告旗、服务队旗等。
4、媒体宣传,包括宣传展示板,易拉宝、宣传单等。
5、车体系统,包括抢修车标等。
6、服装系统,包括工作服、T恤、袖标、服务帽等。
二、管理制度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绍兴电力局供电特色服务品牌标准化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完善各类管理细则。责任部门为客户服务中心和生产技术部,配合部门为各供电营业所,时间为4月25日至5月31日。
1、制订服务队内各相关岗位工作职责。
2、制订光明电力服务队考核监督办法、考核细则表和队员业绩考评表。
3、明确服务规范,落实服务登记册工作要求。
4、实现光明电力服务队准军事化管理。
5、其他与特色品牌服务相关各类制度的修订梳理。
三、服务举措完善
根据抢修服务、爱心(志愿)服务、社区服务、个性服务、优化用电服务五大类服务内容,制订相关服务计划和方案。责任部门为客户服务中心和生产技术部,配合部门为各供电营业所,时间为4月25日至5月31日。
1、抢修服务:(1)依照准军事化管理服务流程,规范抢修人员着装、仪容、态度、作风及抢修程序,实行车辆、工器具和抢修材料的标准化、集约化、全过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2)安装车辆GPS监控系统,实现快速反应,最大限度减少客户等待时间,力争故障抢修承诺兑现率达到100%,客户满意率100%。
2、爱心(志愿)服务:(1)通过发放爱心卡的形式与爱心服务对象建立联系,定期进行爱心走访(上门服务),提升安全用电水平。(2)实现微笑服务,用心贴近客户,上门为客户服务,并在营业厅开通绿色通道等服务;(3)组织志愿者光明电力服务队深入学校等地,开展智能电网绿色能源、节能环保等方面宣传活动。
3、村居(社区)服务:(1)在村居内坐席办公,就地受理村居中村民的用电申请和咨询;(2)及时将停电时间、停电原因、复电时间、注意事项等信息在村主要出入口(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或通过电信、电视、网络等方式提前向村居民告知停复电信息;(3)定期组织现场服务,为客户代为办理银电联网手续,优化缴费方式,方便客户缴纳电费;(4)定期对农村居民家庭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进行试跳检查,对试跳不合格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建议更换。
4、个性服务:(1)建立与管委会、经贸委等政府部门重大项目对接机制,做好重点工程、重要项目的超前服务工作;(2)免费举办针对重要客户、专线用户和双电源用户的事故应急处理、安全技术业务等培训班;(3)做好上虞市辖区内各项重要活动及重点场所的保供电工作;(4)针对部分有个性化需求的群体,根据其自身特点为其提供个性化的用电服务;(5)持续开展优质服务指标体系应用,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做到内、外部评价紧密结合。
5、优化用电服务:利用自身的专业技术和资源优势,推行“社会化节电模式”,免费为企业和居民做好“用电管家”,提升优化用电方案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扩大实施的范围,帮助客户提高科学、经济、安全用电水平。
四、品牌宣传推广
积极利用各类内外部宣传平台,强化对“光明电力服务”品牌的宣传力度,着力推进开展各类特色服务措施的新闻策划和报道,全面提升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美誉度。责任部门为思政部,配合部门为客户服务中心和生产技术部,时间为4月25日至5月31日。
1、组织全体职工对“光明电力服务”品牌内涵、理念、文化等内容进行学习讨论,形成“人人传播品牌、人人维护品牌、人人塑造品牌”的浓厚氛围。
2、组织召开光明电力服务品牌宣传现场会工作,邀请地方政府、新闻媒体及其它单位,介绍供电特色服务品牌理念、内涵、文化及服务措施;在村居内设置宣传橱窗(宣传牌)等,进一步扩大“光明电力服务”品牌的影响力和社会知名度。
3、完善及落实相应舆情监控体系,实现工作的日常化和规范化,实现快速反应和科学应对,维护好“光明电力服务”品牌形象。
五、工作要求
1、坚持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责任部门具体抓的方式,做到既明确责任分工,又紧密协作,并明确建设时间要求,确保市局验收的顺利通过。
2、全面落实人、财、物等各项要素的支持,确保品牌推广应用工作深入、持续开展。
3、正确理解特色服务品牌创建工作,要注意不与国网品牌应用相抵触,要始终坚持“光明电力服务”品牌是国网品牌的一个子品牌,在各自规定的不同场所、物品上应用,不交错,不混淆、不替代。同时既要将特色品牌服务措施与规范服务等进行区分,又要将特色品牌服务创建工作与规范服务等相结合,提升服务水平。
4、品牌创建工作要做到“六化”(规章制度标准化、人员行为规范化、工作流程程序化、物品摆放定置化、现场环境整洁化、考核监督制度化),实现“四个统一”(统一品牌、统一标准、统一形象、统一管理)。
5、认真做好“光明电力服务”品牌建设相关记录台账的保存工作。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