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公开承诺是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抓手。为切实提高承诺履诺质量,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确保实现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群众得实惠目标,根据《关于在全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娥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谢镇委[2010]43号)、《关于在全镇农村(居委)党员中开展“党员先锋承诺”活动的通知》(谢镇委[2010]49号)、《关于在全镇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的通知》(谢镇委[2010]45号)、《关于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娥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谢镇委[2010]52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就做好2011年度公开承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1年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原则上在4月30日前完成,村级党组织和农村党员结合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做好公开承诺。
二、承诺重点
为进一步增强公开承诺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开展公开承诺要注意把握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紧密结合“一号工程”和“三个年”活动开展。着重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和项目推进年、城市提质年、基层建设年“三个年”活动,积极投身于推进大开发、加快大提升、谋求大突破,推动科学发展,保证“十二五”规划起好步、开好局,在促进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的完成、履行岗位职责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作出承诺。
二是紧密结合深化“双强争先”活动开展。从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际出发,按照“发展强、党建强”的总体要求,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更好地发挥作用。农村围绕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非公企业围绕推动转型升级、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建设先进企业文化;新社会组织围绕建设公正诚信、自律和谐、健康发展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围绕深化作风建设、改进服务、提高效能、“激情干事、勇创新业”;学校围绕办人民满意教育、促进师德师风建设;卫生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医疗卫生服务等作出承诺。
三是紧密结合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以“四不出村”工作法、“星期六党员志愿服务”、“送温暖”惠民大行动等活动为抓手,着重围绕提升服务理念、增强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设施、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参加各类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努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题等作出承诺。
四是紧密结合2010年公开承诺落实情况开展。对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的承诺事项,要坚持和深化;对需要跨年度完成的承诺事项,要注意做好工作衔接;对应当完成尚未落实的承诺事项,要分析原因,明确责任,继续予以体现。同时,对那些内容空洞、难以落实的承诺事项,要坚决予以纠正,防止形式主义。
三、方法步骤
2011年度全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活动实行“月公开季点评年评议”制度,即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履诺情况实行每月公开、每季度点评、年底进行评议,提高公开承诺的覆盖面和实效性。具体按照“提诺、审诺、示诺、履诺、督诺、评诺”等六个步骤实施。
1、提诺。年初,基层党组织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出承诺事项。承诺事项要做到“承诺内容、落实措施、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四个明确。同时指导党员结合自己岗位职责和个人实际,提出承诺事项,并向党组织提交书面承诺表。
2、审诺。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承诺事项进行把关,看是否体现先进性、是否有利于工作、是否体现岗位职责特点、是否符合群众意愿、是否符合党员个人实际等,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指导督促,加以完善。在此基础上,确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承诺事项。
3、示诺。承诺事项确定后,基层党组织要通过会议、文件、党务公开栏、报刊、电视、网络等载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年度承诺要长期公开、即时承诺要及时公开。要公布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履诺。通过实行党员挂牌上岗、设置党员岗位牌、公示党员形象照以及制定履诺进度表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党员在岗亮身份活动,促进党员自觉履行诺言,自觉接受监督。基层党组织要建立承诺台帐,实行承诺事项定期点评销号制,确保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5、督诺。每月,基层党组织要对承诺事项落实情况作一次梳理总结,并通过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通报、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公开;每季度,对党员履诺情况作一次点评,通过党员互相交流、党组织分析、领导调研点评等,对党员落实承诺情况特别是“闪光言行”进行正面激励、动态激励和长效激励,督促党员积极落实承诺事项。
6、评诺。年终,基层党组织要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党组织考评、群众参评等相结合的办法,对党员履诺情况实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年度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和党组织、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对履诺表现较差、群众意见较大的要提出批评教育,对拒不改正的要作出组织处理。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公开承诺工作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是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抓手,全市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承诺事项的公开、兑现、点评、评议等工作。要落实党组织书记责任,将其作为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人职责的重要内容,切实形成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创新方式方法。要在坚持原有好的经验做法基础上,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共性+个性”承诺、党员“组团式”承诺等,努力创新公开承诺的方式方法。要通过签名公示、召开承诺大会、编印承诺履诺手册等方式,扩大承诺公开公示范围,方便党员群众监督。
3、加强督促检查。各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本单位的具体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和联系点开展点评,指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做好公开承诺各项工作。镇党委将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落实承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运用黑板报、网络、宣传栏等途径,广泛宣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承诺履诺中的先进典型和“闪光言行”,总结推广承诺践诺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为深化“娥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中共谢塘镇委员会
2011年4月13日
主题词: 创先争优活动 公开承诺 通知
抄报:市委组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