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下管镇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二〇一〇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的
通 知
各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和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201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决定在春节前后开展2010年度兵役登记、《公民兵役义务证》颁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兵役登记、《公民兵役义务证》颁发的对象
兵役登记、《公民兵役义务证》颁发的对象为2010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即1992年1月1日至1992年12月31日出生的男性公民;注销对象为2010年12月31日前年满23周岁,即1987年1月1日至198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男性公民。
二、兵役登记、《公民兵役义务证》颁发的条件
兵役登记和《公民兵役义务证》颁发对象的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符合兵役登记年龄,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均应参加兵役登记,并领取《公民兵役义务证》。
三、兵役登记的时间、地点、方法
1、兵役登记时间是:2月8日(农历十二月廿五)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时30分至3时。
2、兵役登记地点:下管镇政府。
3、兵役登记方法:适龄青年以村为单位,由各村民兵连长带队统一上站,进行目测,办理兵役登记手续。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登记的,可书面委托其亲属代为登记。
四、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兵役登记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以王文松同志为组长,梁柏钿同志为副组长,屠新龙、徐 立、王铁军、沈仲达等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村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由村党支书记、村委主任任组长, 负责全面指挥协调工作;民兵连长任副组长,搞好业务落实,指定一名班子成员负责包自然村,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春节前各村要召开好班子人员会议,搞好宣传发动,下发兵役登记通知书和公开信,通知适龄青年随带身份证和一寸免冠照。2月8日上午由各村民兵连长带队统一上站登记,注意本村青年往返路上的安全。
3、严格教育,依法办事。教育上站青年自觉配合兵役机关工作人员,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办理相关手续,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对未按时上站青年要查明原因,依法进行教育处理和补登。
下管镇人民政府
二O一O年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征兵工作 兵役登记 2010年 通知
抄 送:市征兵办
下管镇党政办 共印2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