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管政〔2009〕29号
下管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各行政村安全生产工作站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网络化管理体系,强化各村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中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各行政村成立安全生产工作站,具体名单如下:
东 里 徐华立(站长) 袁建明 孙渭根
联新桥 徐永昊(站长) 徐建中 徐建龙
新 民 徐江华(站长) 徐建园 徐永强
振 新 林红芬(站长) 徐柏生 徐胜琪
兴 南 王永田(站长) 徐志江 石建松
洙 凤 周小牛(站长) 董岳良 任然大
芦 山 张胜利(站长) 张建军 张信良
管 梁 阮国水(站长) 郑 英 夏永德
下 燕 徐建军(站长) 金国强 董芙蓉
新 庄 徐建兴(站长) 徐碗舟 钱伟庆
附:下管镇村级安全生产工作站职责
下管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工作站 通知
抄送:市安监局
下管镇党政办 共印 25份
附:
下管镇村级安全生产工作站职责
(一)村安全生产工作站由所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业务上接受镇安全生产监督所指导,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配合上级业务部门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公共场所、建筑行业、矿山行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等)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设施、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操作规程;依法纠正和协助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四)参与对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三同时”审查工作,监督检查新办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职业危害情况。
(五)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的检查、登记、跟踪整治及复查验收工作。接受群众安全事故隐患举报,认真调查处理。
(六)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根据上级部署开展各项专项整治。
(七)配合上级业务部门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企业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和有关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八)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对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分析、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九)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的指导、监督、跟踪整治工作;指导、协助企业做好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十)建立应急预案体系,指导、协助辖区内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开展演练。
(十一)组织、指导当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对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十三)定期分析和预测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碰到的问题。
(十四)承担村党支部、村委会及镇安监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