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011年上虞市早稻收购价格政策
一、收购品种:2011年地产中等质量标准圆粒型早籼谷。
二、收购价格:市场价为每50公斤112元。订单内在市场价基础上,另奖励每50公斤25元。售粮款通过丰收卡转账当场兑现;奖励款在售粮后通过一卡通予以兑现。订单外按市场价敞开收购。
三、收购质量标准:根据国家中等质量标准执行。
水分:小于等于13.5%;杂质:小于等于1.0%;出糙率:(75.0—76.9)%;整精米率大于等于44.0%;色泽气味:正常;谷外糙米:小于等于2.0%;黄粒米:小于等于1.0%;互混:小于等于5.0%。
四、依质论价、计量办法:按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规定执行。
出糙率: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于或低于标准2.0%,增减量3.0%。
水分: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低于标准0.5%,增量0.75%;每高于标准0.5%,扣量1.0%;低或高不足0.5%的,不计增扣量。
杂质: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低于标准0.5%,增量0.75%;每高于标准0.5%,扣量1.5%;低或高不足0.5%的,不计增扣量。
整精米率:以标准中规定的分等质量指标为基础,每低于标准1.0%,扣量0.75%,低不足1 .0%的不扣量;高于标准规定的,不增量。
谷外糙米: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于标准1.0%,扣量1.0%;高不足1.0%,不扣量;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量。
黄粒米: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超过标准1.0%,扣量1.0%;超过不足1.0%的不扣量;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量。
互混:籼谷中混入粳、糯谷,或同类稻谷尖团互混,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于标准5%,扣量1.0%;高不足5%的,不扣量;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量。
二0一一年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