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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浦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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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矿企业:
    根据《中共上虞市委办公室  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通知》(市委办[2011]145号)文件要求,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在前期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基础上,继续开展以“三查、四促、两保”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有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各企业实施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实施“回头看”,进一步查安全生产认识是否到位、查安全生产隐患是否消除、查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进一步促进事故隐患的整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范能力的提高、促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三个“零增长”目标的实现,确保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为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检查范围
    全镇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为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三、检查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0日至8月16日)
    广泛动员,统一认识,精心组织,制定并下发实施方案。
    (二)企业自查阶段(8月18日至8月30日)
    各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每家企业都要认真填写“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情况表”,自查情况表于2011年9月5日前报上浦镇安监所。
    (三)检查及督促阶段(9月1日至9月18日)
    镇政府组织人员对各工、矿企业开展检查,同时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及检查中发现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二0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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