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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政发〔2011〕5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上虞市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下载:上虞市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