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单位::
露天粪缸既不卫生也不雅观,严重影响农村人居环境和对外形象,被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列为否决事项。我市曾于2000年开展过全市性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集中清除农村露天粪缸,但受多种因素影响,目前仍有部分露天粪缸存在。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按市委办(2011)12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露天粪缸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清除露天粪缸(坑或池)、简易厕所、粪缸小集中(加盖并有围墙加顶棚)、联户分格式厕所;改造一批陈旧公共厕所和密闭式贮粪池;建设一批三格式无害化水冲式标准公厕。
二、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8月12日前)。各行政村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露天粪缸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做到不遗漏。召开好会议,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制订行动方案,广泛发动力量开展行动。
2、集中整治(8月13日至9月5日)。各行政村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对照工作目标组织力量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有需要新建、改建公厕的,抓紧规划选址定点并及时上报项目建设需求,经市农办、财政等部门审核后,立项公布建设项目。同时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自查自纠,对遗留的难点问题进行突击整治和巩固提高。
3、考核验收(9月6日至9月15日)。由镇农办牵头对露天粪缸整治工作进行集中考核验收,并接受市对我镇的考核验收。
4、建设改造(2011年10月至2012 年10月底)。集中行动结束后,各村要有计划分年分批改造和建设三格式无公害水冲式标准公厕;有条件的村应结合“四季仙果之旅”基地培育和旅游景点开发,建设一批高标准的生态公厕。所有项目需在2012年10月底前建设完成,市、镇财政分批兑现项目补助资金。
三、配套政策
1、以奖代补。市、镇财政安排10-15万元对本次集中整治行动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行“以奖代补”。
2、项目补助。新建、改建三格式无害化水冲式公厕按村庄整治建设项目进行项目化管理(详见附件),市财政补助70%,镇财政补助10%。
考核验收结束后,根据考核验收情况拨付“以奖代补”资金。项目补助资金在年终根据验收结果结算。
四、考核办法
集中整治行动采用百分制对各行政村进行考核。
1、在考核验收中,每发现一只露天粪缸或简易厕所,扣减考核分1分;每发现一处联户分格式厕所和粪缸小集中等,扣减考核分10分。
2、在考核验收中,如发现整治行动效果较差或极差的,视情扣减考核分10—20分,并责令及时整改。
3、整治行动结束后,在农村环境卫生月度抽查、季度考核过程中发现露天粪缸、简易厕所等问题的,加倍扣分。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镇成立由赵明刚任组长,各行政村网格队长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办。各村须将该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实抓好,要抓紧成立相应工作班子,由各村党(总)支部书记负总责,确保露天粪缸集中整治行动顺利推进;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认真查找梳理本辖区范围内卫生改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有针对性的整治计划,认真部署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集中整治行动的自觉性、主动性,着力提升农村群众卫生观念。
3、加强指导,增强合力。镇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各村、单位要形成合力,共同配合做好本次露天粪缸集中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清洁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
4、强化督查,严格考核。露天粪缸集中整治行动作为“清洁家园”的重要内容,将不定期接受电视台暗访。集中行动结束后,镇党委、政府将成立专门考核验收小组,对各村集中整治行动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结果将纳入村级班子创业承诺责任制考核,并作为“以奖代补”的重要依据。
中共谢塘镇委员会
谢塘镇人民政府
201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