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市委〔2011〕38号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事关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必须放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战略地位。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2011〕30号)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我市水利改革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抢抓新机遇、增创新优势、实现新发展”总战略,围绕全面提升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这一总体目标,把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突出抓好水工程安全、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综合利用四大重点,注重科学治水、依法治水,加大水利建设投入,大力发展民生水利,不断深化水利改革,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
2、主要目标。今后五年是我市水利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和高速发展期。“十二五”期间,要确保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主要目标是:
——防洪能力显著提高,城区及沿江沿海达到相应防洪标准。其中,城区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曹娥江中上游堤防及支流主要堤防达到20年一遇,曹娥江下游堤防达到50—100年一遇;海涂一线海塘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全市小(二)型以上病险水库全部得到加固,1—10万方病险山塘大部分得到加固;城区及虞北平原排涝标准基本达到20年一遇。
——水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河湖生态健康得到充分维护。在全市范围内消灭Ⅴ类水,大部分功能区水质主要指标达到Ⅲ类水标准;曹娥江实现一江清水的目标要求;全市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总面积比例小于6%。
——水资源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城乡供水得到充分保证。全市实现新增供水能力3500万立方米,农村饮用水不安全问题基本解决,乡村自来水供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农村引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8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以上,万元GDP用水量降到68立方米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到35立方米以下,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0。
——农村水利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水利服务于农业和农村发展能力有效提升。基本完成上浦闸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灌溉保证率达到95%以上,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水利设施配套完善。
——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健全,审批服务、规划体系、投融资机制、市场监管等基础体系基本建成,水利队伍建设明显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水利综合执法机制基本形成。
3、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民生优先。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推动民生水利新发展。二是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促进流域与区域、城市与农村、重点与面上水利协调发展。三是坚持人水和谐。顺应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水资源。四是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公共财政对水利发展的保障作用,形成政府社会协同治水兴水合力。五是坚持改革创新。加快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破解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二、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防汛防台抗旱综合能力
4、深入推进病险水库、山塘除险加固。加快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进程,加强水库安全动态监测,消除安全隐患。“十二五”时期全市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5座,完成病险隐患严重的 “屋顶”山塘整治100座。
5、继续实施标准江堤及小流域治理工程。进一步开展曹娥江及其支流堤防加固建设,提升流域的防洪能力。“十二五”时期完成曹娥江中上游标准江堤建设11.8公里。通过河道整治、护岸加固等工程措施,对下管溪、隐潭溪、小舜江、清潭溪、闹溪等主要小流域实施综合治理,以提高小流域两岸乡镇、村庄人口密集区和成片农田的防御山洪能力。“十二五”期间全市完成小流域治理20公里。
6、加快海塘工程建设。以沿海防洪为重点,加快海塘工程建设。“十二五”时期完成100年一遇的一线标准海塘建设15.4公里,进一步提高海塘防御风暴潮的能力。做好50年一遇的二线海塘加固19.6公里的前期工作。完成梁湖砂塘5.4公里的100年一遇堤防加固。完成曹娥江下游左岸光明小丘——车家埠段13.8公里、右岸吕家埠——口门段35公里100年一遇海塘加固,并加固汇联闸等交叉建筑物。
7、着力提高区域排涝能力。从2011年起实施百官城区、曹娥经济开发区城市排涝工程,使之达到20年一遇的城市排涝标准。加快虞北骨干排涝闸建设,从2011年起到“十二五”期末完成新东进闸排涝抢险工程,海涂三号闸排涝工程建设,同时,对虞北及海涂现有24座节制闸逐步实施闸改桥工程。进一步加快曹娥江沿岸山谷地电排站改造,“十二五”期间完成15处电排站维修与改造。从2011年起到“十二五”末完成百崧河、崧沥河、盖沥河、盖谢河、东进排涝河、肖曹运河等平原骨干河道整治50余公里,切实提高区域排涝能力。
8、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进一步清查山洪、泥石流、滑坡、崩塌等灾害隐患点的基本情况,对全市目前43处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应急排险、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等防治工程措施,到“十二五”期末,完成其中16处应急排险、17处勘查治理、6处受威胁对象的搬迁避让。同时,对新发生的地质灾害点及时有效治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9、不断完善预案和监测预警体系。修编完善防汛防台抗旱预案、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案、曹娥江洪水调度方案和水量应急调度预案,编制城市排涝预案,形成有效的预案体系。建设覆盖全市的防汛防台抗旱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气象、水文、国土、环保、建设、卫生等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水环境安全的监测预报预警体系。
10、建立健全组织指挥体系。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责任制,强化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防汛防台抗旱管理机制,健全以信息化为手段的防汛防台抗旱指挥系统。加强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完善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储备调运管理制度。完善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立基层群防群治的长效机制。建立防汛防台抗旱督察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积极实施清水工程建设,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
11、深化平原河道综合整治。深入实施百里清水河道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环境整治,加大镇村河网水系的综合整治力度,改善河道水环境,营造水乡水景观,共建美丽乡村。“十二五”期间全市完成400公里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全面开展城乡河道的保洁,建立健全河道长效保洁机制,到2015年河道保洁率达到80%。全面实施乡镇界面水质检测考核工作。
12、加快城市水环境整治。继续实施城市防洪景观带延伸工程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十二五”期间完成城防五期景观绿化延伸工程,做好城防七期景观工程、城防三期景观绿化延伸工程的前期工作。大力实施城区河网水系整治,加快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加大截污力度,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目标。“十二五”期内实施完成浙东古运河环境治理工程、滨江河建设工程等项目。
13、加强水土保持。推进易灾地区、水源涵养区水土流失防治,积极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监督管理,健全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前置审批和工程竣工验收制度,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坚决遏制新增人为水土流失,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建立健全水土保持补偿制度。
四、加大水土资源开发利用力度,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
14、抓紧重大水源工程建设。完善优化水资源战略配置格局,兴建骨干水源工程,切实解决我市优质水资源供应后继乏力问题,提高水资源调控水平和供水保障能力。从2012年起,开展前期工作,实施隐潭水库项目建设。同时,“十二五”期间,充分利用现有大齐岙水库等水源工程的调节功能,实施完成应急备用水源一期工程。
15、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巩固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成果,推进农村供水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供水。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十二五”期间全市新解决2.62万山区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完成250个行政村自来水改造工程建设。构建市场运作、财政补助的农村饮用水运行和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优惠政策。
16、科学开发利用滩涂资源。加快围涂工程建设,注重滩涂围垦与治江治水、防台御潮、岸线保护和防灾减灾有机结合。“十二五”期间续建世纪丘围涂工程,完成世纪丘其余2.92万亩的围垦目标。实施世纪新丘治江围涂工程,实现围垦滩涂面积2.8万亩。
五、切实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全面提高农业旱涝保收能力
17、加快农业“两区”的水利设施建设。围绕“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深入实施以灌排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确保粮食功能区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十二五”期间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面积12.21万亩。围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重点推广喷微灌等农业高效节水技术,提高现代农业园区标准。“十二五”期间完成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面积2.3万亩。
18、加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新建和改造一批小山塘、小堰坝、小水池、小机埠和小沟渠,加快渠系改造和田间工程配套,完善灌排体系。要充分调动农民投工投劳兴修农田水利设施的积极性,加大一事一议财政以奖代补力度。
六、全面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19、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积极筹措财政水利资金,加大对水利的专项投入;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治资金重点投向水利建设;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完善水利建设基金政策的规定,足额征收水利建设资金,专项用于水利建设与管理;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严格征收、使用和管理。逐步完善水利项目的市级补助政策,加强对水利投入的绩效评价,确保增加投入的政策落到实处。
20、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水利信贷资金。完善市级财政贴息政策,根据不同水利工程的建设特点和项目性质,确定财政贴息的规模、期限和贴息率。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银行积极开展水利建设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农田水利建设的信贷资金。
21、构建多元化的水利投资格局。继续实施水利融资平台通过直接、间接融资方式,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鼓励、引导工商建筑业主参与农村水利建设,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水利。进一步完善对村级水利建设的扶持激励政策,充分调动村级兴修农田水利的积极性。
七、全面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22、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建立覆盖全市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快建立和严格执行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的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限制建设高耗水型工业项目,未经水资源论证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实施。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理,落实用水计划管理。科学制定和切实执行水资源调度方案,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
23、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大力建设节水型社会,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落实节约用水办法,理顺节水管理体制,把节水工程贯穿于经济社会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加快制定区域、行业和用水产品的用水效率指标体系。加强用水定额管理,对取用水大户实行重点监控。加快建立和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加大对高耗水行业、重点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和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开展节水型载体和示范工程建设。
24、建立水(环境)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认真制定和严格实施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切实落实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举措。强化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查管理,对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区域,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完善监督管理制度。
25、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实行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行政首长负责制。抓紧制定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办法,建立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的评价体系。严格实施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对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与生态保护财政转移支付相结合。
八、不断创新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
26、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和防洪排涝等实行统筹规划、协调实施,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完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事权清晰、分工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
27、深化完善水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强化水利建设行业监管,全面落实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按照江堤海塘、水库山塘、交叉建筑物、电排站等水利设施的不同性质和规模,建立健全工程分类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纠正“重建轻管”的倾向。
28、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组织。建立健全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进一步稳定和充实乡镇水利干部队伍,健全乡镇水利服务机构,在各乡镇、街道农技信息服务中心内挂水利服务站牌子,各乡镇、街道水利服务站应落实水利员2—4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原则,建立流域性水利管理服务机构,设置、布局力求合理、科学,便于流域、区域水利统一管理,以强化水资源管理、防汛防台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利科技推广等公益性职能。
29、推进依法治水。深化水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水利执法队伍建设,统一履行水政监察执法、水资源管理执法、水土保持执法等水利综合执法职能,扩充水政执法人员编制,充实加强执法力量。探索建立水利、国土、城市管理、交通、公安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强化水行政监督力度和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健全预防为主、预防和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认真开展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编制完善水利规划体系,加快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九、切实加强对水利工作的领导
30、落实各级工作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切实加强水利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水利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实行防汛防台抗旱、饮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水库安全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对乡镇、街道水利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加强对水利财政投入、项目建设、运行管理等工作的督查考核。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水利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的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把加强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31、加强水利队伍建设。适应水利改革发展新要求,全面提升水利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切实增强建设管理和依法行政能力。大力引进、培养和造就水利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构建水利创新团队,完善人才评价、流动和激励机制。鼓励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于水利改革发展第一线,加强对基层水利职工在职培训、继续教育。水利干部职工要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更加贴近民生,更多服务基层,更好奉献社会。
32、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水利工作。加大市情水情宣传,增强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建设。把水利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为水利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在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中共上虞市委员会
上虞市人民政府
2011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