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正文

关于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全市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市安委会成员(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党委决定,集中八、九两个月时间对全市在建工程开展一次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力整治各类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明确责任,加强协调,有效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顺利完成,特成立以郑楚坤局长为组长,张东鑫、叶小群、蒋云为副组长的建筑工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各科(室、站)长正副职和全体安全质量监督人员组成。
三、隐患排查治理范围
防高处坠落事故隐患排查。工程项目应根据建筑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高处作业前,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审批方可组织实施。
防坍塌事故隐患排查。基坑(槽)、边坡设置坑(槽)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设计支撑。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槽)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产生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置。机械开挖土方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进行清理或找坡作业。基坑(槽)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基坑(槽)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施工方案应充分考虑雨季施工等诱发因素,提出预案措施。
防脚手架事故隐患排查。脚手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搭设,并有专项施工方案。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应按施工方案搭设,架体应保持稳固,不得与脚手架连接,作业平台严禁超载。购买租用钢管、扣件必须查验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生产日期、检测证明和产品标识;使用前应送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对证件不全以及检测不合格的钢管、扣件一律不得使用。
防垂直运输设备事故隐患排查。塔吊、外用电梯、井字架应按规定编制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由符合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和拆卸。塔吊、外用电梯、井字架等大型垂直运输设备使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制度,维修保养制度,持证上岗制度,方案审批制度和设备登记制度,确保每一台设备安全使用。塔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应灵敏可靠,附墙装置按规定设置,自由高度符合说明书要求,安装、顶升、加节、拆除作业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违章冒险作业;多塔作业必须制定可靠的防碰撞措施,对七月一日起符合相关条件的塔吊设备必须安装在线监控系统。施工外用电梯各种限位应灵敏可靠,楼层门应采取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措施,电梯上下运行行程内应保证无障碍物。电梯轿厢内乘人、载物时,严禁超载,载荷应均匀分布,防止偏重。
防高大模板坍塌事故隐患排查。模板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必须按审批合格的方案进行搭设。搭设模板支撑架体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模板工程支撑系统搭设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方案编制人员应当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现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防范措施排查。在开展坍塌、起重伤害等事故专项治理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建筑边坡、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等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建筑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及以上高空作业、高大模板等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建设、施工单位还应组织专家进行专项论证、审查。
四、实施步骤
此次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时间为两个月,从8月初至9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8月5日至8月25日)。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按照我局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工程实际情况和特点,将本次行动的内容和要求及时传达贯彻到各施工现场项目部,切实提高各建筑施工企业及全体从业人员的自觉性,及时开展企业自查自纠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于8月25日前向市安质站报送自查自纠书面报告。
第二阶段:检查督促阶段(8月26日至9月5日)。在各建筑施工企业自行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基础上,我局将按照本次检查重点和相关法规及技术标准,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建筑工地进行安全隐患的专项检查。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9月6日至9月20日)。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建立档案台帐,做到预案、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五到位,进一步建立健全保障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第四阶段:复查总结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整改期限结束后,各受检单位需将书面整改回复送到我局安质站备查。我局将于9月下旬对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治理的开展情况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力或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作出不良行为记录直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五、具体要求
1.严密组织,提高认识。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的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隐患排查作为当前十分重要的工作,精心组织,认真落实。要举一反三汲取事故发生的惨痛教训,清醒看到目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梳理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2.严格检查,不留死角。隐患排查要细而又细,要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3.严肃整改,落实措施。整改措施要实而又实,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特别是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纠正有章不循,责任不到位的现象,立足当前,确保夏季高温汛期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hangyuqu/20210602/201067.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