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镇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经研究,特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管理的考核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民卫生意识为目标,整合各方资源,以加强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强化农村环卫管理工作为重点,全面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管理机制,努力创造“清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我镇城乡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各村专业保洁员队伍的配备率必须达到100%。
2、各村垃圾收集率达90%以上,道路、河道等可视范围内垃圾做到日扫日清日运,主要地段采取10小时保洁。
3、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并落实。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队伍建设
1、加强集镇保洁队伍建设与管理。集镇街面清扫实行承包制,对承包人考核管理按相关承包合同执行。
2、建立村级保洁员队伍。村级专职保洁员队伍包括清扫员和清运员,村级保洁员数量必须按在册农业人口数400:1的比例配备。村级保洁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村庄内主要道路、河道、公厕保洁及垃圾清运,提高保洁实效。
(二)加快设施完善
1、做好村级垃圾收集点建设。村级垃圾收集点包括垃圾桶、垃圾箱(房)和垃圾临时集中堆放点。原则上按照每10-15户放1只垃圾桶或每25户建1座垃圾箱(房)的要求,配置村庄内垃圾桶和垃圾箱(房)。对村农户比较分散或村级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村可推行袋装式垃圾收集法,定量给农户发放垃圾袋,实行垃圾分户收集。垃圾箱(房)的设计和建设要规范,要求封闭式,有盖(顶)和门窗。垃圾箱(房)和垃圾临时集中堆放点选址要远离主干道、河道和饮用水源区。
2、配齐垃圾清扫和清运工具。各村要统一配置必要的垃圾清扫工具,配备垃圾收运车辆,及时收集和清运村庄垃圾桶、垃圾箱(房)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日运,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有条件的可统一村庄保洁员服装和工具,加强保洁员工作监督。
(三)健全管理制度。
要求各村加强对保洁人员的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规程,重点建立健全各村垃圾的收集、清运和保洁制度,村级垃圾收集台帐管理制度以及村庄保洁检查登记制定等管理制度等;加强村民自治,要求各村制定《村民卫生公约》、《门前三包管理制度》、《清洁户评选制度》等村庄环境卫生管理村规民约,提高群众保洁意识。
四、考核管理
(一)组织领导。成立长塘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长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成立由各片副片长为主要成员的环境卫生督查小组,负责督查集镇及各村的环境卫生工作。各村要成立相应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小组,由村党组织负责人任组长,并指定一名村干部专职负责本村环卫工作。
(二)对集镇保洁考核按照承包协议执行。
(三)考核方法。对各村考核采用每月检查、每季评议、年终考评等三种方式进行。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对照镇农村环境卫生考核标准执行。
1、每月检查。由镇环境卫生督查组与各村联村领导共同进行全面检查,排定检查人员表格,各村联村领导实行跨村检查,交叉打分。集镇范围内的环境检查工作由督查组组织开展,检查结果及时反馈承包人,并督促整改。
2、每季评议。每季度结合一季度检查情况,由环境卫生督查组会同联村干部联合进行,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对未及时或未按规定要求整改到位的,在当月考核中予以扣分。
3、年终考评。根据每月检查、每季评议及环境卫生工作创新、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设基本分100分,由每月检查(50分)、每季评议(30分)、突击工作(20分)等四部分组成。另设附加分10分(对创新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成效较为显著,并有借鉴、推广价值的每项加2.5分,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对环境卫生存在突出问题经市“清洁家园”栏目曝光的扣3分。
(四)检查情况通报。由镇环境卫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季一期全镇环境卫生检查情况简报,并下发各村,公布考核排名情况;对环境卫生工作成效突出和及时整改问题的村进行表扬,并对优秀做法和措施进行宣传,号召其他村学习;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多和没有对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分析原因,并将“脏、乱、差”现象以图片等形式通过简报进行曝光。
五、奖惩措施
(一)与村保洁经费挂钩。
村庄保洁经费补助。根据年度实际考核得分,考核分在90分以上的,按实际在册农业人口,对各村每人每年补助10元。考核得分在80-90分的即考核合格的,按实际在册农业人口,对各村每人每年补助8元;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即考核不合格的,按实际在册农业人口,对各村每人每年补助7元。
(二)落实环卫设施建设补助。硬件设施建设补助,按各村2011年度新建的垃圾箱房工程造价的50%给予补助,具体以验收后数目为准,且最高不超过2万元。(项目开工前需经过实地踏堪确认)
(三)落实先进奖励措施。对年终考评总分前三位的村,根据排名情况,设优胜奖三名,奖励人民币4000元;鼓励奖二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奖金以五五分配方式,即管理人员、保洁人员各50%进行分配。
(四)对露天粪缸未整改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10%市镇下拨的保洁费,且年度不得被评为集体类先进,并进行通报批评。
(五)提高环境卫生专项工作在村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的比重。年终考评总分排名第一的村推荐为镇环境卫生工作先进集体。
本意见自2011年8月1日起实行。
附:长塘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每月考核内容及记分表
长塘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