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规模畜禽养殖户:
当前,全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根据省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从九月十六日开始,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注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部署秋防工作
当前,我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形势仍非常严峻,秋季以后由于气温温差较大,畜禽容易受凉,极易引发动物疫病,加之下半年畜禽及其产品频繁的调运,往往成为疫病的高发季节。做好秋防工作,不仅关系到秋冬二季动物的健康,更关系到我镇全年防控工作的成败。镇党委、政府对此非常重视,各村要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以全省开展的动物防疫推进年活动为抓手,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把秋防工作作为当前农业生产中的大事来抓。各行政村、规模畜禽养殖户务必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自觉增加防控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及侥幸心理,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秋防攻坚战,确保全镇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在秋防期间,镇政府切实加强对秋防工作的领导。按照市定的工作机制和重大动物防控工作责任制的要求,此项工作由分管镇长具体落实部署、镇动物防疫监督员具体抓好,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秋防免疫工作,同时各行政村、规模畜禽养殖户也要积极响应,做好宣传工作,提高防疫质量,确保秋防如期完成。
二、强化基础免疫,确保免疫密度
(一)秋防任务与时间安排
本次秋防分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
第二阶段:从
具体时间由镇防疫员提前一天联系各村动物疫情测报员,各村在此期间做好秋防工作宣传并落实好村里的带队员协助镇防疫员做好免疫注射工作。
(二)免疫程序
生猪:肉猪(一个月龄以上到出栏前30天)和公母猪均应同时“一猪三针”(猪口蹄疫、猪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疫苗)分点注射。生猪春防集中免疫后,采取月月补针的办法,确保每头生猪达到二次免疫。
家禽:10—15日龄以上到出栏前20天的家禽均应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水禽和鸡免疫不同禽流感亚型的疫苗),间隔20天再作第二次免疫。
牛、羊:牛(3个月龄以上)羊(1.5月龄以上)均应注射牛羊口蹄疫O-I二介疫苗。成年牛羊免疫一次,而幼龄牛羊需免疫二次。
(三)、免疫质量要求
(1)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应免的免疫密度要求达到100%;
(2)所有动物免疫接种前必须是健康的。同时严格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猪、牛、羊二免后应佩带二维码免疫耳标;
(4)做好免疫情况登记,建立免疫档案。
三、严格坚持自防要求,不断提高养殖场防疫水平
畜禽场的免疫自防,原则上规定规模场应达到常年存栏猪羊禽200头(羽)以上,牛20头以上,但存栏50头(羽)以上、有自防要求的场,各村根据实际可酌情考虑让其自防。对自防的规模畜禽场,各行政村要将防疫通知书及时下发到各场,各场场主要自觉及时到长塘镇畜牧兽医站(原老长塘镇政府)申领疫苗,领苗时要如实填报免疫数量,杜绝浪费疫苗,并按免疫程序做好免疫,同时建立免疫档案,自觉接受防疫指导和督促检查,经常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对免疫质量不合格的,责令重新免疫,直至达标。对不按规定开展防疫的,取消其自防资格和申报政府畜牧项目的资格。
四、结合秋防,搞好动物疫情普查和畜牧生产调查
为掌握全镇畜牧业生产实际情况,各村通过秋防时现场踏栏检查,要对当前的动物疫情和畜禽实际存栏作一次全面普查,掌握疫情动态和畜牧业生产实际情况,如发现可疑疫情要迅速上报快速处理,认真做好各类畜牧生产调查工作,要求调查数据做到正确,不虚报、漏报,并认真做好汇总。
五、认真做好核查,加强对防疫数据的审核并迎接检查
秋防每个阶段免疫结束后,各行政村要对散养户免疫登记复印件进行审核和留存,并及时组织力量开展防疫自查工作。同时,镇里将组织人员对各村的免疫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时间:第一阶段为10.16-10.20日,第二阶段为11.16-11.20日。对存在伪造数据和免疫密度,骗取免疫劳务费等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镇政府审核后,分期及时填报《散养动物免疫分户汇总表》,以便于市核准和免疫劳务费的结算。
秋防结束后,各行政村要做好防疫资料汇总,于10月20日、11月20日前分别上报各阶段的免疫数据,同时积极配合镇防办做好迎接市防办对我镇秋防工作的检查准备。
秋防具体联系方式:
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办公室,联系电话:82597910
镇 防 疫 员: 冯永明,联系电话:13252180393
二Ο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秋季 防疫 通知
抄 送:上虞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上虞市长塘镇人民政府 2011年9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