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和上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二Ο一一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春节前开展2011年度兵役登记,颁发《公民兵役义务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兵役登记,颁发《公民兵役义务证》的对象。
兵役登记,颁发《公民兵役义务证》的对象为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注销对象为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23周岁的男性公民。
二、兵役登记,颁发《公民兵役义务证》的条件。
兵役登记,颁发《公民兵役义务证》对象的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符合兵役登记年龄,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均应参加兵役登记并领取《公民兵役义务证》。
三、兵役登记,颁发《公民兵役义务证》的办法。
凡符合兵役登记和颁发《公民兵役义务证》对象、条件的男性公民,均应按照当地政府、兵役机关和基层单位的通知,自行到指定地点参加兵役登记、目测,并领取《公民兵役义务证》,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可书面要求其亲属代为登记。
四、兵役登记,颁发《公民兵役义务证》的时间安排。
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组织准备阶段。主要是镇成立以镇长杨永苗为组长,人武部长许德龙为副组长,金利刚、谢江军、阮志仙为成员的兵役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好会议,对兵役登记对象进行调查摸底,搞好宣传发动,下发兵役登记通知书。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镇统一设立兵役登记站,各村组织适龄公民上站参加兵役登记,照好相片,组织有关人员对适龄公民进行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初审,发出2011年冬季征兵预告通知书。(兵役登记时间安排表附后)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完成应征公民兵役义务证填写制作,上报工作总结和征兵管理系统数据录入。
五、工作要求。
1.兵役登记工作是我国法定的兵役制度,抓好这项工作,对于做好平时征兵准备,提高兵员素质,加强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利用春节期间开展兵役登记是兵役工作的改革成果。各村要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兵役法规,使广大群众和适龄青年认清依法参加兵役登记和报名应征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对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不履行兵役义务,经教育不改的,应依据《兵役法》和《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要结合兵役登记,掌握应征青年的基本情况,加强对应征青年平时的管理教育,立足从兵役登记抓起,采取常年性政治审查和征兵时突击政审相结合的办法,对应征青年的政治面貌、现实表现和思想变化,全方位、深层次、经常性地考察了解,为确保新兵政治质量奠定扎实的基础。
3.各行政村、单位要建立外出青年的联系制度,及时了解所在村青年的基本情况,掌握外出去向和联系办法,接到征集通知后,应及时返回应征。
长塘镇人民政府
二Ο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长塘镇2011年度兵役登记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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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登记时间:一月二十六日上午 |
兵役登记地点:镇政府三楼会议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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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人数 |
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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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塘村 |
27 |
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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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村 |
9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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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田村 |
8 |
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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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家溇村 |
17 |
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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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憩村 |
10 |
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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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陵村 |
6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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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村 |
10 |
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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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篁村 |
12 |
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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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9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