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引导、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吸引更多的科技人员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我市产业结构的调整,根据《上虞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虞政办发〔2011〕97号)的有关精神,现将2011年上虞市孵化企业种子资金项目及房租补助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1、上虞市科技创业种子资金项目
2、上虞市科技创业房租补助项目
二、申报对象
(一)上虞市科技创业服务种子资金项目
申报上虞市科技创业服务种子资金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注册登记半年以上、四年以内(以2011年12月31日为起算时间)的科技小型、微型企业, 2010年销售不超过3000万元,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财政级次在上虞市,并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2、项目技术含量较高,具有较强创新性,并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部门发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
3、对获得专业投资机构投资、使用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项目以及产品研发完成并成功推向市场项目优先支持。
(二)上虞市科技创业房租补助项目
申报上虞市科技创业房租补助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财政级次在上虞市,并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或实施专利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部门发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
2、2011年在上虞市孵化器或乡镇工业园区租用生产性用房。
领军型人才及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房租补助按照《上虞市吸引领军型人才及高层次人才创业和扶持引领型高新技术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三、申报资料
(一)上虞市科技创业种子资金项目
1、上虞市科技创业种子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复印件;
3、企业财务报表及已投入研发经费相关资料;
4、该项目上年度实现销售清单;
5、项目可行性报告或商业计划书;
6、研发人员证明材料;
(二)上虞市科技创业房租补助项目
1、上虞市科技创业房租补助项目申请表(附件2);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复印件(或分支机构相关材料);
3、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4、租房合同及房租发票;
5、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的证明材料、专利申请、授权实施证明材料。
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上虞市科技创业种子资金项目申请表》、《上虞市科技创业房租补助项目申请表》可在上虞科技信息网(http//:www.zjshangyu.gov.cn)下载。
项目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截止到2011年 11月3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项目受理部门:上虞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地址:百官街道财富广场10号楼。
联系电话: 81287801
四、项目审查与立项
上虞市科技创业种子资金项目立项的一般程序为:初审、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立项。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建设专项由企业自主申请,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审核,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由市科技局组织管理、财经、技术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对专家推荐立项的项目,确定项目进行报纸或网络公示。对通过公示的项目,由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达立项文件,上报市政府批准后下达。
上虞市科技创业房租补助项目立项的一般程序为:企业自主申请,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审核,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对初审符合要求的项目由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复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报纸或网络公示。对通过公示的项目,由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达立项文件,上报市政府批准后下达。
五、项目资金管理
上虞市科技创业种子资金项目和上虞市科技创业房租补助项目由市财政局列入预算安排。资金的管理使用按照依法、规范、高效、公正、科学的原则,实施专项管理。
项目资金使用监督
1、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科学、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经费。项目资金要与其它资金来源统筹安排,保证专项补助经费的专款专用。
2、项目承担单位要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3、对项目资金在申请、使用和管理中的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严格依照法律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1: 上虞市科技创业种子资金项目申请表
附件2: 上虞市科技创业房租补助项目目申请表
上虞市科学技术局
2011年11月3日
附件下载:附件2.doc
附件下载:附件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