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党支部:
根据镇党委《关于召开中共下管镇第十三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现将有关代表名额分配和产生办法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分配
按照上级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我镇第十三届党代会代表名额55名,为有利于党员对代表候选人的了解和代表的选举产生,根据所属党组织实际,全镇共划分22个选举单位。各选举单位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所属党组织和党员人数的多少及工作需要确定,并适当考虑代表的先进性、广泛性。同时,镇党委有关党员干部带名额分配推荐到有关单位参加选举。
二、代表结构比例
这次镇党代表的具体结构比例为:镇、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员干部代表的比例不超过60%,45周岁以下的代表比例不少于50%,妇女党员代表的比例不少于本镇妇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即不少于21%。
三、代表基本条件
镇党代会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具有较强的先进性;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及国家法律法规;能带头创先争优,在生产、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参政议事和联系党员群众的能力;坚持党性原则,熟悉基层情况,能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
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不能推荐为代表候选人:⑴近五年来因严重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⑵近五年来受到刑事处罚的,或有涉黑涉恶行为受到处理的,或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立案处理的;⑶组织、参与非正常集体上访的,或组织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邪教活动等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⑷近五年党员民主评议中,有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⑸丧失行为能力的。
四、代表产生办法
各党组织应根据分配的名额、代表构成的原则要求和代表条件,采取“两推一选”的办法选举产生党代表。①“两推”:通过党员推荐和群众代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按照超过代表名额30%的人数,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经与镇党委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审查。②“一选”:党内选举。镇党委按多于应选人数20%的名额批复同意后,各党组织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采用直接差额选举办法,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代表。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含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五、代表产生时间
各选举单位党组织必须于9月14日前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党委审查。在9月18日前各选举单位必须按规定的要求选好代表,并填写好选举结果情况报告单和《代表登记表》上报党委,为保证选举产生代表时党员有较高的参选率,要求各选举单位党组织及早将《参选通知书》发给每名党员,从而确保选举工作能顺利进行。
附1、中共下管镇第十三届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一览表
附2、中国共产党上虞市下管镇第十三届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统计表
中共下管镇委员会
二O一一年九月九日
附件下载:党代表名额分配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