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认真开展“上虞市扶残助残爱心乡镇、爱心村”创建活动,明确创建内容职责,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2009】3号)和《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区)创建办法》(浙政办发[2008]89号)、上虞市委【2009】55号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组织动员全乡参与创建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浓厚氛围,进一步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全面提升残疾人生活水平,围绕“优化提升、强化保障、统筹发展、确保稳定”工作主题,通过争创“市扶残助残爱心乡镇”活动,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不断提升残疾人工作水平,积极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努力实现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共享社会文明成果,切实提升岭南品味和形象,推动乡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文明上虞、和谐上虞作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按照《上虞市“扶残助残爱心乡镇(街道)”创建验收标准》,用7个月左右时间(2011年6月开始,力争到2011年12月)开展创建,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社会支持”的原则,通过加强领导、扩大宣传、加大投入、完善设施、优化服务,全方位提升全乡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水平,全面完成各项创建目标,力争顺利通过“上虞市扶残助残爱心乡镇”的考核验收。
三、创建内容
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缩小残疾人在生活、发展、社会环境、事业保障等需求方面与经济社会差距,力求残疾人工作水平有一个质的飞跃。为此,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残疾人生活水平有明显提高。残疾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拥有家用电器和人均住房面积达到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等方面有较大增加。
(二)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工作机制。乡领导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为民办实事工程,定期听取专题工作汇报,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乡残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职责分工明确,落实责任,每年为残疾人办一些实事、好事,努力形成“政府主导、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残疾人工作机制。
(三)强化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基层残疾人组织,抓好残疾人专职、专业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培育好基层残疾人组织工作队伍。
(四)完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增强残疾人康复服务、职业培训、就业服务、辅助器具供应、文化活动、专门协会与信访维权等服务功能。
(五)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工程。开展聋儿、智障儿童、肢残康复训练、精神病患者监护及残疾人辅助器具配发等服务工作。
(六)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从乡镇层面做好残疾人就业培训,多方位、多渠道予以帮助解决就业,鼓励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广开残疾人种养户自谋职业等渠道。
(七)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全额享受低保金或补助金;完成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完成上级残联下达的托(安)养任务;继续实施残疾人安居工程,做到发现一户解决一户。
(八)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大力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良好环境。
(九)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出台残疾人优惠扶助政策,做好残疾人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帮助解决。
四、工作要求
1、组织领导保障。成立“上虞市扶残助残爱心乡镇、爱心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并设立相应工作办公室。各村要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召开全乡创建动员大会,层层发动,形成创建合力。
3、各司其责,全力推进。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工作任务及工作方案狠抓落实,力争各项测评指标全部达标;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五、各村验收标准附后
附表:
1、岭南乡“扶残助残爱心乡镇、爱心村”创建活动时间安排表
2、村残疾人生活水平统计表
3、村残疾人家庭未安装电话机、电视机情况调查表
4、村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情况调查表
5、村残疾儿童未入学情况调查表
附表2—5于7月8日前上报乡残联
(联系人:王亮寿 联系电话:82912593)
岭南乡人民政府
2011年6月20日
主题词: 创建 扶残助残 爱心乡镇 爱心村 实施方案
岭南乡党政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印发
上虞市“扶残助残爱心村”创建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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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 项目 |
分值 |
考 核 内 容 |
验收办法 |
验 收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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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收入 |
10 |
符合低保残疾人真正做到应保尽保,保障标准从优。 |
随机抽查 |
共5分,低收入调查确定的残疾人对象、省政府确定的残疾人家庭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50%以内的重残对象全部未纳入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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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以上。 |
共5分,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足标准值75%扣5分,不足85%扣3分,不足90%扣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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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消费 |
5 |
残疾人家庭人均生活消费(主要指标为生活用电量)达到当地平均水平75%以上。 |
随机抽查 |
不足当地平均值75%扣5分,不足85%扣3分,不足90%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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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居住 |
5 |
残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少于27平米。 |
随机抽查 |
不足平均值75%扣5分,不足85%扣3分,不足90%扣一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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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器 |
5 |
残疾人家庭电话普及率85%,电视机普及率95%, |
随机抽查 |
每项低10%分别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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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康复 |
10 |
村卫生室根据乡卫生院要求,开展康复服务,村配有康复协调员,残疾人康复需求清楚,服务率(包括转介)和满意率分别达90%以上。 |
资料检查与实地核查 |
未开展康复服务扣2分;未配备康复协调员的扣0.5分;残疾人康复率每低10%扣1分;满意率每低10%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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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教育 |
5 |
有就学条件的学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率100%;残疾学生与困难残疾人家庭就学子女得到帮助。 |
随机抽查 |
出现一个有条件就学而未就学的扣1分;有困难而未给予帮助的发现一个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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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就业 |
10 |
就业年龄段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全面得到就业(包括扶持种养殖业、个体就业、企业就业等)积极推荐并帮助残疾人参加职业技术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
资料检查与实地核查 |
出现未就业一个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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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扶贫 |
5 |
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村有扶贫的措施,帮扶有实效。 |
资料检查与随机抽查 |
发现1户未开展结对帮扶的扣1分,扣完2分为止;没有具体措施扣2分;有措施无实效扣1分。 |
上虞市“扶残助残爱心村”创建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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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 项目 |
分值 |
考 核 内 容 |
验收办法 |
验 收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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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社会 保障 |
10 |
农村五保残疾人全部实行五保; 农村残疾人全部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保险; 城镇残疾人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覆盖率100%; 组织开展重残托(安)养工作。 |
资料检查与实地检查 |
应五保而未保出现一个扣2分; 全部参加新型合作医疗,未保对象出现一个扣1分; 城镇残疾人各类社会保险覆盖率每低10%扣1分; 未组织开展托(安)养的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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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组织 重视 |
5 |
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重视残疾人工作,每年至少有一次研究残疾人工作、关心开道人、帮扶残疾人;在各组织中有人分管残疾人工作,涉及残疾人的重大问题集体研究解决 |
资料检查 |
一年没有研究的扣1分;对残疾人没有实行帮扶的扣2分;没有分管的扣1分;重大问题不研究不解决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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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经费 投入 |
5 |
每年都安排必要经费用于帮扶残疾人;落实政策规定帮扶残疾人的配套经费 |
资料检查 |
没有安排的扣2分;配套经费不落实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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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场地 设施 |
5 |
有残疾人协会办公室和活动室并有相应设施。 |
资料检查 |
无办公室扣2分,无活动室扣2分,无相应设施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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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制度 |
5 |
协会制度完善,工作职责明确并上墙 |
实地核查 |
无制度扣2分,无工作职责扣2分;未上墙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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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协会 |
5 |
协会组织健全,活动正常。 |
资料检查与实地核查 |
没有组织扣5分;组织不健全扣2.5分;活动不正常扣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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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档案 |
5 |
残疾人及其家庭的基本情况、各方面需求及其相关服务记录完整清楚。 |
资料检查 |
无档案的扣5分;有档案不齐全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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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环境 |
5 |
尊重、关心残疾人的社会氛围良好,没有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 |
资料检查与实地核查 |
有侵犯未得到解决的扣5分;有侵犯得到及时解决的扣1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