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居):
为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秩序,不断提升人口计生依法行政水平,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深入推进计划生育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围绕“严肃政策,强化执法,整顿秩序,规范行为”的总要求,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上虞市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裁量权试行办法》,规范征收行为,保质保量的完成上级下达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兑现率、金额兑现率的考核目标任务。
二、活动时间
2011年8月25日至2011年10月底。
三、活动步骤
活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宣传发动和调查初审阶段,时间安排为8月中下旬至9月中下旬,重点是对各村计划外违法生育对象进行思想教育、调查取证、审核并作出处罚决定书,同时对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进行征收;第二阶段为集中执行阶段,时间安排为9月中下旬至10月底,对作出处罚决定书的案件进行征收。
四、活动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为加强对专项治理活动的领导,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片片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部署落实专项治理活动。各村(居)要成立由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主任、联村(居)干部和计生服务员组成的工作班子,切实负责本村集中整治工作,集中精力、合力攻坚,确保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各计生服务员要做好相关联络对接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镇现有2006年以来违法生育未处理案件13例,其中已作出处罚决定书未执行案件4例,未调查取证案件9例。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督促片内各村(居)集中整治工作进度;对违法生育对象的处罚执行情况进行核准。各村(居)的主要职责:掌握处罚对象的基本情况,核实受处罚对象的居住或工作地址、联系方式等情况;联系和说服未处理对象及时接受处理。
3、严格执法,处理规范。在专项治理活动中,认真贯彻落实《上虞市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裁量权试行办法》,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裁量权的细化标准的规定,坚持合法行政和合理行政,对每个案件的征收标准做到合理、公正、公开。各村要通过各种渠道搜集本村违法生育对象基本信息,认真查找突破口,对每征收对象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分析问题症结所在。
4、严肃纪律,杜绝人情。在专项治理活动中,要严格执行征收决定,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原则上不得随意减免,当事人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村镇调查核实,报市人口计生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减交或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对特殊人群(名人、富人)政策外生育的,依法从严核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杜绝人情案。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或逃避处罚者,镇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凡由法院强制征收的案件,不再接受减免或分期缴纳的申请,一例要求100%征收,并且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4、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在执行过程中要讲求执行方式、方法,注重实效,努力提高实际执行到位率。镇政府将专项治理活动实绩纳入各村(居)村级班子责任制考核内容,并与年终评先评优相结合。各村(居)在整治活动中要讲究工作方式方法,注重实效,努力提高实际执行到位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