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街道及下属有关单位临聘人员:
为继续深入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增强街道及下属有关单位临聘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充分调动临聘人员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竞争激励机制,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努力形成规范、高效、廉洁的机关运行机制,经街道党委、办事处研究,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街道及下属有关单位临聘人员。
二、考核内容
(一)岗位职责工作
1、自觉、及时、按要求完成街道相关办线明确的岗位本职工作;
2、及时按要求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布置的线上工作;
3、积极参与配合全市和街道的中心工作。
(二)行风效能建设
加强自我学习,增强处事能力,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倡导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等“八种良好风气”。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严禁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严禁在办事、办证中接受当事人宴请和礼品、礼金等“四条禁令”,认真履行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五项制度”,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承诺,注重个人形象。
三、月考核细则
临聘人员的月考核满分为100分,实行倒扣分制度。细则如下:
(一)线上业务工作。本项考核除注明外,由所在办线分管领导负责考核打分。
1、按岗位职责要求,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造成工作失误的每次扣5-10分。
2、不服从领导安排,不配合中心工作和其他工作的每次扣10分。
(二)中心工作及重点工作。本项考核由所在办(中心)负责人负责。
街道党委、办事处部署的中心工作,突击任务未完成的扣20分。
(三)行风效能建设。本项考核由街道机关行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
1、不遵守作息时间和请销假制度,擅自迟到、早退被查实的,每次扣3分;无故缺席会议(学习)每次扣5分。
2、违反“四条禁令”、“五项制度”规定,并被街道督查组查实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
3、违反值班制度擅自不值班,或出现值班脱岗现象被街道督查组查获的,每次扣5分。
4、凡被市干部作风建设相关部门查处,并被全市通报批评的,或参与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的,当月一次性扣30分,并扣除当月全额考核奖,并追究相关责任。
月考核奖金基数为300元(按街道党委、办事处在2011年5月份所确定的街道及下属有关单位临聘人员经济待遇月薪中切出300元),分值=参加考核人数×300÷总分。
四、相关要求
1、高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岗位目标考核的意义。街道及下属有关单位临聘人员要认真对照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争先意识和效能意识,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2、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增强制度的自觉性和严肃性,提高制度的约束力。
3、考核领导小组及相关办线要按照考核办法,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本《办法》从2011年6月1日起执行。
中共东关街道委员会
东关街道办事处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