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一、战役目标
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乡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使一般隐患整改率达到百分之百、重大隐患百分之百督办,一般火灾明显减少,亡人火灾杜绝发生,力保全街道火灾指标“零增长”。
二、战役时间
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2月底。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清剿火患”战役取得实效,成立街道“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由崔煜忠主任为组长,李明昌、徐立标、颜吉潮、陈月烨、张锡峰、何建彪、朱炜江等为副组长,安委会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法综治办,由陈栋源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工作。
四、检查分工
由街道安委会各分管领导带队,安委会成员按各自职责分工和管辖范围,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1、政法综治办、农技信息中心:重点检查农村、社区火灾防控能力建设,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2、新居民事务所:重点检查出租房,督促各村、社区新居民协管员抓好本辖区出租房屋的消防火患检查整改落实工作。
3、派出所、政法办:大型商场、小旅馆、足浴洗浴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4、城建办:重点检查在建工程和外墙装饰工程。
5、工商分局:重点检查集贸市场。
6、社会事务办:重点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室)。
7、文化站:重点检查歌舞厅、卡拉OK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及教堂、庙宇。
8、安监所、派出所: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场所和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储存场所;工业企业内危险化学品;“三合一”场所。安监所督促各村、社区安监员抓好本辖区家庭作坊、各类小单位小场所的消防火患检查整改落实工作。
9、民政办:重点检查敬老院。
10、行政执法中队:重点检查建筑外墙广告牌。
11、各村、社区:重点检查家庭作坊、出租房屋、“三合一”场所、各类小单位小场所。
五、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2011年11月至12月,以农村、社区、“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各类小单位小场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建筑消防设施、中小学校舍工程、消防检测机构专项整治、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为重点开展清剿火患活动。2012年1月至2月,以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开展清剿火患。
(一)农村、社区。对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消防安全达标村、示范村建设情况。要制订村民防火公约,加强义务消防队建设,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结合农村住户改造、电气化改造、水利设施建设、河道整治、清垃圾、清路障等农村清改工作,提高建筑耐火等级,整改消防通道,夯实防火墙,增设消防水源,消除火灾隐患。
(二)“三合一”场所。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对行业聚集型火灾隐患区块以及各类从事可燃易燃物品加工的家庭生产加工作坊进行重点排查,切实摸清生产性“三合一”场所底数。按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重点检查四项内容:一是是否设置在不应设置的建筑内;二是内部防火分隔措施是否符合要求;三是内部疏散、灭火等器材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四是内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要求。
(三)居住出租房屋。对辖区内的居住出租房屋进行彻底排查,重点整治居住出租房屋耐火等级、消防设施器材、内部用火用电等方面问题。
(四)各类小单位、小场所。对社区、农村个体或者家庭经营的小网吧、小浴室、小足浴室、小歌厅、小棋牌室、小桌球室等小娱乐场所和小旅馆、小餐馆、小商店、小修理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洗衣店进行排查,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五)高层、地下建筑。对本地区高层和地下建筑进行排查,重点整治消防车通道堵塞、举高车作业和扑救场地占用、自动消防设施停用、消防管网无水、水泵房控制开关未设置为自动、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
(六)人员密集场所。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七)在建工程施工工地。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重点检查是否明确和细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违章动火的情况,是否设置了消防救援场地等。
(八)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一步加大中小学校尤其是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检查力度,指导学校深化“四个能力”建设;加大对教育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检查。
(九)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对近年来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要进行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研究部署,确定排查整治重点,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街道安委会成员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村、社区、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联络人名单请于2011年11月20日前报街道“清剿火患”领导小组办公室(政法综治办)。清剿火患战役统计表请于2011年11月20日、2011年12月20日、2012年1月20日、2012年2月20日前上报政法综治办。并将“清剿火患”战役检查表一起上交综治办。
(二)建立网格,消除盲区。以街道安委会职责分工为“大网格”,以行政村和社区为“中网格”,以街区、居民楼院、村组为“小网格”,每个网格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员、联络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消防安全负责人、联络人,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内部消防安全检查,做好行业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已排查的行政村、社区、单位场所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实行“户籍化”管理,消除检查盲区,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在非常时期采取非常之策,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决不手软。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坚决依法铲除,决不放过,始终保持整治隐患的高压态势。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坚决依法处罚,决不姑息。对执行存在困难的,各单位要通力协作,努力消除执行中的各种干扰。要按照各自分工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三合一”场所、出租房等逐一排查,切忌“走过场”。
(四)加强监管,健全机制。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建筑工程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等工作,把好行政许可关,防止建设工程留下先天隐患;要加大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消除滋生火灾隐患的根源;要大力推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促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实行单位场所“户籍化”管理。要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对排查的单位场所逐一登记注册、建立工作台帐,掌握消防安全状况,推进“四个能力”建设,实施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户籍化”跟踪监管。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任务、要求加以宣传,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予以坚决曝光,对先进典型给予正面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的良好工作氛围。
附件:1、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上报表
2、东关街道“清剿火患”战役战况2011年11月统计表
3、东关街道“清剿火患”战役战况2011年12月统计表
4、东关街道“清剿火患”战役战况2012年1月统计表
5、东关街道“清剿火患”战役战况2012年2月统计表
6、东关街道“清剿火患”战役检查记录表
东关街道办事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抄送: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消防大队
附件1:
东关街道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上报表
填报单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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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姓名 |
姓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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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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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请于2011年11月20日前报街道政法综治办,联系电话:82056603
附件2:
东关街道“清剿火患”战役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盖章) 报送日期:2011年 11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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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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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落实情况 |
整改期限 |
整改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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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共计检查 家,发现隐患问题 处,已整改完成 处。 | |||||
说明:此表请于2011年11月20 日前报街道政法综治办,联系电话:82056603。
附件3:
东关街道“清剿火患”战役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盖章) 报送日期:2011年 12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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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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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落实情况 |
整改期限 |
整改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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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共计检查 家,发现隐患问题 处,已整改完成 处。 | |||||
说明:此表请于2011年12月20 日前报街道政法综治办,联系电话:82056603。
附件4:
东关街道“清剿火患”战役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盖章) 报送日期:2012年1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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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单位 |
隐患情况 |
整改措施 |
落实情况 |
整改期限 |
整改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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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共计检查 家,发现隐患问题 处,已整改完成 处。 | |||||
说明:此表请于2012年1月20 日前报街道政法综治办,联系电话:82056603。
附件5:
东关街道“清剿火患”战役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盖章) 报送日期:2012年 2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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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单位 |
隐患情况 |
整改措施 |
落实情况 |
整改期限 |
整改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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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共计检查 家,发现隐患问题 处,已整改完成 处。 | |||||
说明:此表请于2012年2月20日前报街道政法综治办,联系电话:82056603
附件6: 东关街道“清剿火患”战役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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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出租房房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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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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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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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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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记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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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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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
说明:此表一式二份,一份报街道政法综治办,一份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留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