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有关单位:
根据市征兵办的有关通知精神,为圆满完成我镇的新兵征集任务,结合我镇实际,对今冬征兵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征集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今冬我镇征兵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是:以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征兵命令和有关政策法规,紧紧围绕提高新兵质量这个核心,科学分析形势,合理统筹规划,坚持依法征兵、择优征兵、廉洁征兵、科学征兵,实现无退兵、无换兵、无事故、无违纪的“四无”目标,圆满完成上级赋予我镇的今冬征集任务,争创征兵工作先进单位。
二、征集的任务和对象
(一)征集的任务。今年市征兵办下达给我镇的预征对象为18人,新兵征集任务为6人。
(二)征集的对象。征集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等专业、技术学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优先征集学历高、思想和身体素质好、家庭背景好的青年应征入伍。农业户口预征对象为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1991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青年,其中高中毕业(含职高、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以上文化程度的,年龄可放宽到21周岁(即1990年出生)。非农业户口预征对象为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1周岁,具备高中(含职高、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青年。高职(专科)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24岁。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和正在全日制学校就读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也可确定为预征对象。
三、征集的有关政策
(一)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
1、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本科以上学历的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2、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试,入读普通本科。
3、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对每名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但最高不超过6000元人民币。
(二)奖励政策
义务兵在服役期间,获得大军区以上荣誉称号、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优秀士兵的,分别奖励人民币2000元、1000元、600元、300元、100元,在当年同时荣获两项以上奖励的,按最高荣誉等级的一项奖励。
(三)退役安置政策
根据上虞市退役士兵(士官)安置有关规定,义务兵退役后,统一实行货币安置。退役士兵一次性安置补助标准为:农业户口退役义务兵和复员士官为上年度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给复员士官每超期服役一年加1000元;城镇退役义务兵为20000元,城镇复员士官在20000元的基础上,从第三年起每服役一年增发4000元;转业士官满10年为100000元,之后每服役一年增发10000元。另外,荣立三等功的一次性增发500元,荣获二等功(含)以上荣誉的一次性增发2000元(各项荣誉按最高一项发给),均凭立功喜报及通知书发放。
(四)处罚措施
依法应履行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目测体检和应征入伍,经教育不改,由市人民政府兵役机关依照兵役法和浙江省征兵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拒绝完成征兵任务,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或者妨碍征兵工作行为的,征兵工作人员如有收受贿赂,绚私舞弊、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的,均由上级兵役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征兵工作计划安排(附后)
五、工作要求
1、要加强领导。今年征兵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各村要切实加强对征兵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妥善处理好征兵工作同其他工作的关系,要把征兵工作作为第四季度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上位置,统筹兼顾,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一个不漏地上站参加目测体检。主要领导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性和主动性,认真分析征兵形势,主动研究相应对策,保证征兵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落实到位。民兵连长要主动当好参谋,扎实细致做好征兵中的各项业务工作,确保征兵工作顺利进行。
2、要加大思想教育力度。要针对当前征集主体调整转换、应征青年外出多、部分群众国防兵役观念淡化等不利现状,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有的放矢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一是要抓好兵役法规的宣传教育。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墙报、标语、横幅等各种宣传工具,以适龄青年为教育重点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国防知识和兵役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讲清拒绝、逃避服兵役必将受到法律制裁的道理,从而在全镇形成“依法服兵役光荣,逃避服兵役可耻”的强烈氛围。二是要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各村要通过召开应征青年及其家长座谈会、入户谈心等形式,努力对法规的宣传教育与对人的思想政治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要通过深入细致地调查摸排,对应征青年实行分类教育,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教育,切实做好应征青年及其家长的思想工作。尤其要高度关注高学历应征青年的思想状况,积极做好正面引导工作。对参军热情不高的应征青年更要耐心细致、不厌其烦地讲政策讲道理讲好处。对外出返乡参加体检的青年,主动与他们接触,摸清思想底数,搞好随机教育。通过一系列教育宣传,使应征青年及其家长力争做到“四个明白一个自觉”:即明白今冬征兵工作意义、原则和要求;明白征集的对象范围;明白征集的政策、法规和条件;明白优抚政策;自觉履行兵役义务。
3、要规范工作程序。要紧紧围绕提高新兵质量这一核心,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强化质量意识,抓牢重点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新兵的质量。一是要加强目测初检中的管理工作。各村务必要对目测初检人员搞好纪律、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交待注意事项,提出具体要求。同时指定专人将上站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带到目测地点接受体检。在待检过程中,要实行动态管理,随时掌握目测人员的行踪,及时处理各种不安全因素。二是要加强对预征对象和双合格人员的管理教育。要落实责任,各村对预征对象和双合格人员要包干到人,明确任务、责任,实行社会、村、家庭三级联动跟踪管理教育;要落实请销假制度。对外出离开本市以外的要实行请销假制度,凡外出一周以内的向村报告去向、时间和联络方法,并交待注意事项。外出一周以上的要向镇武装部请假。三是要建立公开公示制度。各村要把目测初检青年、预征对象、应征入伍名单等张榜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附:1、征兵工作计划安排表
2、目测体检时间安排
3、征兵宣传标语
下管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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