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建立上虞市交通事故
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为切实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效能,及时有效调处和化解交通事故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交通事故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上虞市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意见》(虞政办发〔2011〕24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建立上虞市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具体负责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组成人员为:
主 任:虞彩琴
副主任:周高军 钱列岗 龚建龙
成 员:吴益清 章华海 阮瑞钧 王东方
指导委员会采用联席会议形式开展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健全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和工作指导计划;
(二)研究探讨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及时交流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信息,作出具体的指导性意见;
(四)根据月度考核办法,对上虞市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其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进行考核。
上虞市司法局 上虞市人民法院
上虞市公安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