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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社会治安冬季大巡防行动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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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落实“打造平安崧厦,构建和谐社会”目标,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理,遏制近期夜盗案件发案势头,经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到2012年2月中旬,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社会治安冬季大巡防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巡防力量。在原有派出所夜间巡防基础上增加警力,成立两支巡逻队和两个治安卡点。由派出所民警带队,分别在南北两片开展巡逻与设卡工作,每晚于11时开始至凌晨3时结束。

二、科学组织工作。各村(社区)、企业等单位,必须根据案发特点与现状,认真组织力量开展护村(社区)、护厂活动。对于村内常住人口与外来人口相对较多、个私企业较为发达、交通相对较为便捷的蔡林、吕家埠、章家、时华、西华、潘韩、严巷头、新光、共何、杭郭、勤联、联塘、寺前、联海、雀嘴、舜源、新下湖等村,必须成立专职的夜巡队伍,每晚开展巡防活动,其它村(社区)每月不少于10个晚上的巡逻。同时要充分利用新安装的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村主要道路的监控,在巡逻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监控。对监控点灯光不亮,夜间图像模糊不清的情况,各村(社区)要根据要求,做好补光工作。

三、提高工作实效。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从保一方平安的政治高度,切实加强社会治安工作。在落实人员的同时,务必对参加巡逻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并配备一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照明设备等,在巡逻盘查中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和策略,注意自身安全。对巡逻过程中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将给予奖励。

四、强化经费保障。各村、企事业单位要确保大巡防行动的经费支出。镇政府将在巡防活动结束后,根据各村活动开展情况及实际支出,给予适当补助。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主题词:治安  冬季巡防  通知

抄送:市公安局、市平安办。

崧厦镇人民政府                    2011年1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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