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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镇开展露天粪缸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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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社区:

    露天粪缸既不卫生也不雅观,严重影响农村人居环境和对外形象,被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列为否决事项。我镇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目前仍有部分露天粪缸存在。为进一步改善我镇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美丽村庄建设,根据《中共上虞市委办公室 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露天粪缸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市委办〔2011〕1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露天粪缸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清除全镇范围内的露天粪缸(坑或池)、简易厕所、粪缸小集中(加盖并有围墙加顶棚)、联户分格式厕所;改造一批陈旧公共厕所和密闭式贮粪池;建设一批三格式无害化水冲式标准公厕。

二、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7月31日前)。对各村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各村露天粪缸情况,汇总各村信息,对各村现状进行分析;传达市委办〔2011〕129号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出台相关政策及激励措施.

2、组织动员(8月5日至8月14日)。镇成立露天粪缸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召开动员会议,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利用多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广造舆论声势,迅速形成活动氛围。

3、集中整治(8月15日至9月10日)。各村、社区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对照工作目标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有需要新建、改建公厕的,抓紧规划选址定点并及时上报项目建设需求,经市农办、财政等部门审核后,立项公布建设项目;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自查自纠,对遗留的难点问题进行突击整治和巩固提高。

4、考核验收(9月11日至9月30日)。9月11日至9月15日为镇初验时间,发现问题及时整改;9月16日至9月30日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对露天粪缸整治工作进行集中考核验收。

5、总结提高(10月8日至10月20日)。各村对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10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镇农技信息中心;根据检查考核情况,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针对集中整治工作搞好工作总结,完善整治成果,对集中整治工作中的先进进行表彰,制定长效管理制度。

6、建设改造(2011年10月至2012 年10月底)。集中行动结束后,各村、社区要有计划分年分批改造和建设三格式无公害水冲式标准公厕;有条件的村应结合自身实际,建设一批高标准的生态公厕。所有项目需在2012年10月底前建设完成,市财政分批兑现项目补助资金。

三、配套政策

1、以奖代补。市、镇财政安排350万元对全市露天粪缸集中整治行动进行考核,我镇将按照市定标准根据考核结果实行“以奖代补”。

2、项目补助。新建、改建三格式无害化水冲式公厕按村庄整治建设项目进行项目化管理(详见附件),市镇财政补助70%,其余由村自筹解决。

考核验收结束后,根据考核验收情况拨付“以奖代补”资金。项目补助资金在年终根据验收结果结算。

四、考核办法

集中整治行动采用百分制对各村、社区进行考核。

1、在考核验收中,每发现一只露天粪缸或简易厕所,扣减考核分1分;每发现一处联户分格式厕所和粪缸小集中等,扣减考核分10分。

2、在考核验收中,如发现整治行动效果较差或极差的,视情扣减考核分10—20分,并责令及时整改。

3、整治行动结束后,在农村环境卫生月度抽查、季度考核过程中发现露天粪缸、简易厕所等问题的,加倍扣分。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镇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技信息中心、建设发展办、农经管理服务中心、财办、社会事务办、宣传办等相关办线和环保、执法中队、国土、法庭、派出所等相关驻镇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建设发展办。各村、社区须将该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实抓好,要抓紧成立相应工作班子,形成由村主要领导亲自抓的工作格局,确保露天粪缸集中整治行动顺利推进;要在前阶段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摸底工作,确保一处不遗、一只不漏;要认真查找梳理本村范围内卫生改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有针对性的整治计划,认真部署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镇宣传办要配合市级新闻媒体扎实做好本次集中整治行动的舆论宣传工作,采用宣传横幅、宣传资料、专刊(栏)、电视专题等形式,造势鼓劲,造浓氛围。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集中整治行动的自觉性、主动性,着力提升农村群众卫生观念。

3、加强指导,增强合力。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增强合力,共同做好本次露天粪缸集中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相关驻镇部门要充分利用职能、技术、政策等优势,切实加强指导,形成工作合力,配合抓好露天粪缸集中整治工作;各片片长、驻村指导员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日常协调、督查工作;建设发展办负责业务指导和牵头检查、考核工作;农技信息中心负责对公厕户厕改造和水源附近改厕工作的技术指导。

 4、强化督查,严格考核。露天粪缸集中整治行动作为“清洁家园”的重要内容,已列入市委、市政府对乡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镇也将其作为对各村、社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集中行动结束后,镇党委、政府将成立专门考核预验小组,对各村、社区集中整治行动完成情况进行初步考核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迎接市考核验收小组的考核验收,结果将作为“以奖代补”的重要依据。各村、社区要制订相应计划,落实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工作绩效。

 

附件:1.上虞市公厕建设项目立项申报表

2.崧厦镇农村露天粪缸集中整治行动日程安排表

3.崧厦镇行政村露天粪缸基本概况及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农村  露天粪缸整治Δ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市农办。

  崧厦镇人民政府                    2011年8月10日印发


附件下载:崧镇政〔2011〕65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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