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企业、村(社区):
为纪念《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实施两周年、《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颁布一周年,广泛宣传我镇新居民的先进典型,全面展示新居民的良好形象,不断提升新居民的融入感与本地居民的认同感,结合“创业在上虞”新居民系列宣传活动,要求各企业、村(社区)积极开展各项宣传活动。现将《关于开展“创业在上虞”新居民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虞新居民领〔2011〕1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
主题词:转发 新居民管理服务 宣传活动 通知
崧厦镇人民政府 2011年8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