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
为认真开展市“扶残助残‘爱心乡镇、爱心村、爱心社区’”创建活动,明确创建内容职责,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2009〕3号)和《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区)创建办法》(浙政办发〔2008〕89号)、《中共上虞市委、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委〔2009〕5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抓好我镇残疾人帮扶救助工作,组织动员全镇参与创建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浓厚氛围,进一步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全面提升残疾人生活水平,围绕“优化提升、强化保障、统筹发展、确保稳定”工作主题,通过争创“市扶残助残爱心乡镇”活动,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不断提升残疾人工作水平,积极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努力实现残疾人平等充实参与社会,共享社会文明成果,为构建文明崧厦、和谐崧厦做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按照《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区)创建标准》,用8个月左右时间(2011年5月——2011年12月)开展创建,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社会支持”原则,通过加强领导、扩大宣传,加大投入,完善设施、优化服务,全方位提升全镇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水平,全面完成各项创建目标,力争顺利通过“市扶残助残爱心乡镇”考核验收。
三、创建内容
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缩小残疾人在生活发展、社会环境、事业保障等需求方面与经济社会差距,力求残疾人工作水平有一个质的飞跃。具体达到以下目标:
1、残疾人生活基本达到小康水平。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残疾人家庭拥有家用电器和残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达到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等方面有较大增加
2、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工作机制。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将其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为民办实事工程,定期听取专题工作汇报,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镇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职责分工明确,落实责任,每年为残疾人办一些实事、好事,形成“政府主导、职能部门分工责任、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残疾人工作机制。
3、强化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基层残疾人组织,抓好残疾人专职、专业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培育好基层残疾人组织工作队伍。
4、完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增强残疾人康复服务、职业培训、就业服务、辅助器具供应、文化活动、专门协会与信访维权等服务功能。
5、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工程。按照全国一类地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创建标准,全面实施残疾人重点康复工程,深入开展“光明行动”,开展聋儿、智障儿童、肢残康复训练、精神病患者监护及残疾人辅助器具配发等服务工作。
6、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做好残疾人就业培训,多方位、多渠道予以帮助解决就业,鼓励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广开残疾人种养户自谋职业等渠道。
7、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全额享受低保金或补助金;完成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完成省市残联下达的托(安)养任务;继续实施残疾人安居工程,做到发现一户解决一户。
8、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大力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良好环境。
9、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落实残疾人优惠扶助政策,做好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帮助解决,确保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镇成立“扶残助残‘爱心乡镇、爱心村、爱心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相应工作办公室。各村、社区要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营造氛围,形成合力。召开创建动员大会,层层发动,形成创建合力,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动员一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为残疾人多献爱心,多办实事,多排忧解难。各村、社区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阵地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好舆论氛围,进一步优化扶残助残的社会环境。
3、各司其责,全力推进。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工作任务及工作方案狠抓落实,力争各项测评指标全部达标;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附件:1.崧厦镇“扶残助残‘爱心乡镇、爱心村、爱心社区’”创建活动时间安排表
2.各村、社区验收标准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残疾人事业 扶残助残“爱心乡镇、爱心村、爱心社区” 方案
抄送:市残联
崧厦镇人民政府 2011年6月28日印发
附件下载:崧镇政〔2011〕52号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