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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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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企业、办、中心:

元旦和春节即将来临,同时,全镇换届选举工作正紧张有序进行,为确保换届选举及节日期间生产安全、社会稳定,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时期、重点路段、重点场所的安全监管,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定责任人、定措施、定期限、定资金、定预案”的原则落实隐患整改,切实抓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工作目标

对今年以来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坚决杜绝隐患反弹和死灰复燃。同时,对全镇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现社会安全氛围更浓厚、企业主体责任更落实、隐患排查整治更彻底、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更大,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检查重点

(一)道路交通:重点检查挂牌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及2012年度拟挂牌重大隐患的摸排情况;对客运车辆、教师接送车、农机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的安全管理情况;超载、超限、超速、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应对突发恶劣天气的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责任办--镇综治办)

(二)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地点,出租居住房、“三合一”等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备设施、火灾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责任办--镇社会事务办、综治办)

(三)建筑工地:重点检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等项目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规范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现场管理人员实际到位情况;排查重大建筑设备运行和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隐患整治情况;防止起重机械的倒塌、施工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的垮塌、基坑的坍塌、人员坠落等事故措施落实情况。(责任办--镇建设发展办、农技信息中心)

(四)特种设备:重点检查宾馆、浴室、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及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和鉴定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等。(责任办--镇资产管理中心)

(五)企业场所: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现场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情况、特别是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安全设备和设施的配备(含防雷防静电设施)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培训教育和隐患整改、事故管理情况。(责任办--镇资产管理中心)

四、检查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各单位自查阶段(2011年12月20日至2011年12月26日)

各村、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认真制订检查实施方案、严密组织实施,督促村属企业、班组进行自查自纠,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隐患要按照“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落实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第二阶段:镇政府各部门检查阶段(2011年12月26日至2012年1月20日)

各责任办要根据前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和覆盖面,特别是针对前期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防止出现应查未查、查而不治、治而不实等现象,切实通过检查消除一批事故隐患。并将检查总结和隐患排查情况于2012年1月20日前报送镇安监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村、企业、各责任办、中心要把本次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切实把检查内容和要求落实到实处,细化任务,强化措施,改进方式,延伸安全监管的触角和范围,增强安全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强化督促,落实责任。企业自查是整个大检查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环节。各村要结合实际,督促本地内所属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履行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督促企业建立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注重结合、各司其职。要深入细致,注重实效,不放过任何隐患,发现问题,坚决查处,确保隐患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各村、责任办、中心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认真履行检查职责,将本责任范围内的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于2012年1月20日前报送镇安监所。

附件:盖北镇检查情况汇总表

 

 

盖北镇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盖北镇冬季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报送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单位

隐患情况

整改措施

落实情况

整改期限

整改完成情况

 

 

 

 

 

 

 

 

 

 

 

 

 

 

 

 

 

 

 

 

 

 

 

 

 

 

 

 

 

 

 

 

 

 

 

 

 

 

 

 

 

 

备注

共计检查企业       家,发现隐患问题      处,已整改完成     处。

说明:此表请于2012年1月20日前报镇安监所,联系电话:82736321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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