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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塘镇下属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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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上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市委办﹝2011﹞50号)、《上虞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办法》(虞政发﹝2007﹞31号)和上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虞人社复﹝2011﹞5号),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长塘镇所属的农技信息中心、会计代理中心、资产管理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站等四家事业单位的所有正式在册人员。

二、岗位设置情况:

(一)岗位总量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15个,其中管理岗位4个,专业技术岗位10个,工勤技能岗位1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66.7%;其他两类岗位比例分别是管理岗位占26.7%、工勤技能岗位占6.7%。农技信息中心专业技术主系列是农业系列,会计代理中心专业技术主系列是会计系列,资产管理中心专业技术主系列是经济系列,计划生育服务站专业技术主系列是计生服务系列。

(二)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和数量

总数4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26.7%。八级4个。

(三)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中级岗位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0.0%。其中:八级岗位1个,占中级岗位比例25.0%;九级岗位1个,占中级岗位比例25.0%;十级岗位2个,占中级岗位比例50.0%。

2.初级岗位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0.0%。其中:十一级岗位3个,占初级岗位比例50.0%;十二级岗位3个,占初级岗位比例50.0%。

(四)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6.7%。其中:技术工四级1个,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100%。

(五)首次设岗和可聘用岗位总量为15个,管理岗位5个,专业技术岗位13个,工勤技能岗位1个。

1、管理岗位5个,其中:八级5个。

2、专业技术岗位13个,其中:中级岗位6个,八级岗位1个,九级岗位1个,十级岗位4个;初级岗位7个,十一级岗位3个,十二级岗位4个;专业技术岗位中包含单位领导“双肩挑”岗位4个,其中中级岗位2个,初级岗位2个。

3、工勤技能岗位1个,技术工三级1个。

三、岗位任职条件:

(一)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三)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四)技术工岗位基本任职条件:一级、二级技术工岗位,须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并具有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三级、四级技术工岗位,须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并具有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确定为五级技术工岗位。获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名次或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成果证书的技术工,应聘一级、二级技术工岗位时,在下一级岗位工作的年限可放宽1至2年。

事业单位可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本意见规定的岗位基本任职条件基础上,根据本单位实际,综合考虑知识、技术、责任、风险等因素,制定各类不同等级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四、岗位聘用程序和形式:

(1)公布岗位及任职条件;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岗位;

(3)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或必要的考试考核;

(4)单位拟定具体聘用方案;

(5)聘用方案公示;

(6)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公布方案;

(7)办理聘用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长塘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加强岗位设置工作的领导,镇成立由党委书记卢梁勇任组长,镇长杨永苗、副书记王国尧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岗位设置的具体事宜。

六、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单位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11年8月底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3个步骤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底前)。镇党委、政府对岗位设置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制定岗位设置方案,送主管部门审核;组织召开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动员大会,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底前)。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组织聘用工作。

(三)检查总结阶段(9月中旬前)。签订合同,对岗位设置工作进行检查,总结经验,为今后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基础。

 

 

长塘镇人民政府

二О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抄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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