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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司〔201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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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虞市律师业发展规划(2011-2015)》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虞市律师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上虞市律师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
上虞市司法局 上虞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法律服务 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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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绍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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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司法局办公室 (共印40份) 2011年10月27日印发
上虞市律师业发展规划
(2011-2015年)
我国律师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推进律师业发展,是依法治国、维护司法公正、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为全面提升律师的地位和社会影响力,使上虞市律师业又好又快发展,依照党的十七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浙江省司法行政工作“十二五”时期规划纲要》以及《上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律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30号)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上虞律师业基本状况
“十一五”期间,我市律师工作紧紧围绕“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这一主题,以深入开展律师队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诚信服务先锋”等活动为契机,以建立律师队伍长效机制为目标,以提高律师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和和谐稳定能力为重点,大力推进我市律师事业的发展,取得了较大成就。
(一)律师队伍发展壮大。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11家。其中,合伙所6家,个人所5家。执业人员60名,其中,本科学历的执业律师55名,研究生以上学历5名,分别占全市律师的92%和8%。律师中有一级律师1人,二级律师3人,中共党员19名,民主党派成员2名。
(二)律师业务发展迅速。2010年,律师担任各类法律顾问300家,办理各类案件2170件,律师业务总收入3340万元。
(三)参政议政优势显现。我市有24名律师担任各级政府机关的法律顾问;全市有2名律师分别担任绍兴市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其中,1名绍兴市人大常委,1名绍兴市政协委员,5名律师担任绍兴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他们以各自的角色充分展现了律师在参政议政方面的优势,为推进我市的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律师改革进一步深化。律师执业机构结构发生变化,个人律师所发展迅速,“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办个人律师所6家。“两结合”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行政管理不断改善,行业管理得到加强。
上虞律师业取得较大成绩的同时,还存在着不足之处:一是受各种因素影响,人们对律师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够,律师的职能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上虞律师业的发展尚不能满足和适应社会对法律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二是律师事务所后备人才明显不足,严重影响律师业发展需求;三是律师事务所规模普遍较小、专业化水平和职业化程度偏低,开拓能力、服务能力和竞争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法律服务市场不够成熟,律师依法执业的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五是在司法行政宏观管理下,如何加强行业管理、发挥行业管理的优势仍需不断探索和完善。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严格管理监督,强化执业保障,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立足点,积极投身“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大局,拓展服务领域的广度和深度,努力形成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专业化律师队伍,为上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发展目标
围绕上虞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按照规范有序、布局合理、统筹发展的原则,优化法律服务市场环境,提高律师专业素质和法律服务产品质量,增强我市律师的综合竞争力。上虞律师业增加值力争保持5%的年平均增长率,使我市律师业在数量规模、服务理念、管理模式、专业素质等方面,取得更好更快的发展。
——律师产业能级进一步提升。全市执业律师达到100人以上,95%以上的执业律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5%具有硕士学位,5%的律师具备提供涉外法律服务和参与国际化竞争的能力。律师业务拓展进入市内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律师业务结构更趋合理,高端法律业务比重明显增加。非诉讼业务的办案数量和业务创收占总数的30%。律师年办案量达3000件,担任法律顾问500家,律师业年创收达5000万。
——规模化、专业化律师事务所进一步增加。全市律师事务所达到15家,其中,执业律师2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1家,专业性律师事务所不少于3家。
——律师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两结合”管理充分体现,律师事务所自律管理得到加强,律师执业的年投诉率控制在5%以内,行风进一步好转。
——律师的公共影响力进一步彰显。律师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公共责任感和公共影响力全面增强。社会对律师的尊重度、认知度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律师参政议政的意识不断加强,律师进入人大、政协达到3-5人。
——法律服务的环境进一步优化。建立成熟有序、公平竞争、统一开放的法律服务市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市场主体进一步强化,政府为律师业搭建平台的意识明显增加。行政管理、行业自律管理、规范体系建设更加到位,律师执业权益依法得到保障,律师执业环境进一步改善。
三、任务和措施
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充分发挥律师在“服务经济、维护稳定、建设法制、弘扬诚信、救济贫弱、构建和谐”等方面的职能作用。要在充分发挥律师职能,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律师队伍、拓展业务领域、加强执业机构建设、完善律师管理体制、造就一批“领军型、专家型和公益型”律师等五个方面取得新突破、新进展,努力使上虞律师业又好又快地可持续发展。
(一)充分发挥律师在建设“法治上虞”、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
1.发挥律师在推进“法治上虞”建设中的作用。推荐更多律师担任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法律顾问,为政府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积极推荐优秀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立律师中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有效工作机制,组织提案、议案的收集和论证,指导律师中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依法履行职责。
2.发挥律师在服务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为律师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搭建平台。结合上虞民营经济发达实际,发挥我市律师在上虞经济转型升级中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作用。引导律师为政府采购、政府重大工程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对外投资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服务。拓展律师面向市民个人和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领域和方式,扩大律师服务的辐射面,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社会各阶层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为其它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促进不同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平等发展。
3.发挥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独特作用。进一步探索律师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方法和实现途径;重视发挥律师在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息诉止争,化解矛盾中的作用,不断完善律师参与信访、涉法上访工作的长效机制。关爱社会弱势群体,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引导律师参与处理突发性事件、群体性纠纷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发挥其依法疏导各类社会矛盾的独特作用。积极引导和支持广大律师发挥专业特长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法律服务,依法实现好、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引导和支持律师为基层、为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切实解决群众“请律师难”的问题;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律师为“三农”服务的工作,逐步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拓展律师的公益性服务功能,组织律师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二)不断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服务能力
1.加强律师行业思想政治工作。结合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的思想实际,加强律师政治思想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求,结合律师行业的特点和律师队伍建设的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服务为民教育、诚实守信教育、廉洁从业教育活动,增强律师的政治敏锐性和执业责任感。着眼律师行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重视和加强律师队伍的党团建设和统战工作,加强律师党支部建设,在律师行业中深入开展和推进“诚信服务先锋”活动,进一步完善律师队伍的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律师的行业监督和公众监督。
2.加大对律师业务教育和培训力度。拓展法律业务培训领域,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律师业务教育培训。推行以法律实务、执业技能和职业道德为核心的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发挥律师协会各专业委员会作用,广泛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律师执业教育培训,把律师的教育培训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在抓好传统法律业务培训基础上,重点加强公司上市、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反倾销、知识产权、金融证券等高端业务的培训。加强新型法律事务、国际惯例和外语的培训,切实提高律师从事国际法律业务的水平。
3.加强律师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快引进高层次律师人才,争取纳入市政府人才引进计划,在住房和人才培训等方面享受政府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和措施,保证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上。争取将优秀青年律师和高精端法律业务培训,纳入政府培训计划,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要给予重点支持,保障上虞律师业可持续发展。营造重视青年律师、关心青年律师的良好氛围。加紧对紧缺专业及精通高端业务的律师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改善律师队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的社会保障机制。
(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律师执业机构的建设
“十二五”期间,着力优化律师执业机构,建设一批具有专业特色和品牌影响力的事务所,形成规模所、小型所和个人所相互补充的层级执业机构模式,并根据城市区域布局合理配置律师资源,以适应本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1、规模布局。在“十二五”期间,培育发展执业律师人数在20人以上的规模所1家,按既尊重律师组所意愿又要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合理布局设置规模所、小型所,鼓励律师事务所根据市场需求进行专业化分工,形成一批具有专业特色的律师事务所,以满足社会不同层次的法律服务需求。
2.加强分类监督指导。加强对各种组织形式、不同类型律师事务所的分类监督、指导。从法律服务市场的现状和特点出发,引导全市律师事务所实行错位竞争,不断拓展法律服务的空间和层次。积极扶持规模所、特色所建设,重点提升中小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水平和业务拓展能力,引导其向专业化、特色化、规范化发展。健全完善律师事务所制度建设。促进律师事务所健全民主管理、财务管理、内部分配、人事管理、社会保障、业务管理等日常管理与运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激发和提升律师事务所在法律服务市场中的活力和竞争力。
3.推进文化建设。加强律师所和律师行业文化建设。鼓励律师事务所创办所刊、所报、网站,建立经常性的文化载体,创建学习型律师事务所。鼓励和支持律师行业开展各种形式的论坛,宣传法治文化和法律政策。鼓励支持律师通过博客、论文、著作等方式向大众传递法律知识,鼓励律师关注社会公共热点问题,为社会热点问题提供理性建议。鼓励和支持律师事务所申报服务商标,形成服务品牌,采取有效措施,向社会宣传法治社会中律师职业的角色作用及意义,改变大众对律师职业的各种误解和误读,从而扩大律师行业与社会大众的对接互信度,提升律师行业社会形象。
(四)不断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升法律服务综合实力
积极拓展服务领域,优化业务结构。用发展的眼光,开拓创新业务领域。在巩固传统业务的基础上,鼓励开拓非诉讼业务和高端法律业务,提高高端业务的覆盖面和比重。优先拓展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投资、国际贸易、金融证券、公司事务等高精尖法律服务领域。为我市外向型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及时、优质的法律服务。做深、做细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引导律师面向广大群众和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农村提供法律服务。鼓励和规范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提高诉讼案件的律师参与比例和实际效果。进一步提高跟踪服务、系统服务、延伸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五)坚持和完善律师管理体制,树立科学、先进、规范的管理理念
1.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的律师管理职能。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行使“准入、导向、协调、监管”等宏观管理职能,严格依法行政。按照新《律师法》属地管理原则,按划分的县(市)司法行政的管理权限行使职权。司法行政机关要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协调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对全市律师执业行为、服务质量进行监管,全面、及时地掌握律师执业动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支持、指导作用,积极支持协会建设和行业发展。
2.提高律师事务所自律管理能力。通过建立科学的监管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律师事务所树立自觉管理、自主管理、规范管理的意识。逐步完善内部约束机制,严格规范业务流程,不断加强质量控制,切实提高服务水平。要不断加强和完善对律师聘任和执业行为的管理。
3.充分发挥社会监管的优势。广泛吸收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对律师业的全方位监管。建立与公、检、法,以及人事、财税、社会保障等政府机关的协调机制,从执业、人才、税收、社会保险等角度对律师进行监管。建立律师行风监督制度。引导律师自觉接受社会广泛监督,逐步增强律师接受社会监督的意识,通过互联网等相关媒体公布上虞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年度诚信记录,使社会能及时了解律师诚信执业情况。加大对律师制度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律师制度、律师权利和义务、律师地位和作用;通过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树立律师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为律师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营造律师业发展环境,扶持上虞律师业可持续发展
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律师工作的领导,要把律师业作为现代服务业中的重要产业加以扶持和发展,及时解决好律师行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大力支持律师工作,积极为律师依法执业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严格执行新《律师法》要求,支持律师调查取证,切实解决律师会见难问题;出台鼓励发展政策,各级财政要像扶持现代服务业一样,加大对律师行业的扶持力度,在享受全市现代服务业有关发展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出台扶持律师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