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单位:
为切实抓好建设系统党风廉政、行风效能及信访工作,根据虞建党〔2011〕17号《上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1年党风廉政责任制和行风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和虞建党〔2011〕40号《2011年度党风廉政责任制和行风效能建设考核办法》、虞建党〔2011〕41号《2011年度信访维稳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实际,现就做好2011年度党风廉政、行风效能及信访评议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1、范围:各科室、单位。
2、对象:全体干部职工。
二、考核内容
1、党风廉政、行风效能建设。考核内容、评分细则详见虞建党〔2011〕40号《2011年度党风廉政责任制和行风效能建设考核办法》文件。
2、信访工作。考核内容、评分细则详见虞建党〔2011〕41号《2011年度信访维稳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文件。
三、考核办法
由各科室、单位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自行组织评议活动,对照考核细则自我评分;在此基础上,再由分管领导评分、局考核领导小组审查,报局党委审定。
四、考核要求
1、重视到位。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等三项考核工作,明确责任领导,负责做好考核工作。要紧密围绕中心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促进本科室、单位的各项工作。在做好年度考核的同时要按照虞建党〔2011〕13号《关于开展建设系统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政从政公开承诺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今年的中层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公开承诺的践诺工作,此项工作在12月15日前完成。公示结束后将《登记表》上报局办陈招娣处。
2、考核到位。要严格按照考核细则的标准和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自评工作,根据三项工作的考核细则填写好自评分,在2011年12月15日前将自评表报送局办吴绍灿处。
3、整改到位。要及时搞好总结,对考核中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及时改进。各单位2011年度党风廉政和行风效能总结材料与自评结果同时上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