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35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符合浙人社发[2011]356号文件规定范围对象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在2012年春节前落实到位。
二、凡2011年底前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浙人社发[2011]221号文件一次性补缴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及时办理补缴手续的,同样享受一次性补贴,在享受养老待遇时一并补发。
上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虞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