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根据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浙江警察学院2011年应届毕业生中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标准条件人员名单的通知》(浙公局发[2011]5号)、《关于印发2009和2010年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录取学员名单的通知》(浙公局发[2010]12号)文件精神,并报绍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绍市人社复[2011]135号、120号),同意录用浙江警察学院毕业生董力伟、韩富源、俞烽、顾培良、任高峰、郑焱、潘明庆、许春峰、章丽、连志刚等十名同志为市公安局公务员(人民警察),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毕业生陈涨国为市司法局公务员(司法助理员)。试用期一年(二O一一年十月至二O一二年九月)。
上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