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办发〔2012〕20号
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2011年,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及省政府《浙江省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2011年度实施计划》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执法,切实保障公民权益,着力打造法治政府,有力地推动了我市依法行政的进程。行政管理的效能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经济与社会事务等方面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广大行政执法人员做好新时期依法行政工作,决定对以下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
财政地税局、国税局、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计局、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监督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依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排名不分先后)
王张元 农林局 朱华夫 教体局 阮 波 民政局
张 辉 司法局 陈建成 规划局 王建英 住建局
梅岳奇 水利局 阮伯龙 卫生局 陈浩明 发改局
吴仲海 粮食局 陈晓军 档案局 阮爱平 旅游局
孟其芳 国土局 吴桂标 烟草局 徐思远 气象局
戚文松 建管局 胡 燕 统计局 牟正江 法制办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和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同志要以先进为榜样,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共同开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二〇一二年二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