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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政﹝2012﹞7号
关于开展新居民信息集中排查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行政村、相关企业:
为切实加强新居民(出租房屋)信息登记工作,全面掌握节后返城新居民动态,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待遇,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到三月底开展为期近50天的新居民信息集中排查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和全市深化平安建设暨信访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市委主要领导关于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必须围绕“新居民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社会稳定的责任者、社会成果的共享者”的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新居民返城高峰的有利时机,深入开展新居民信息登记、研判工作和关爱服务活动,持续加大新居民待遇政策宣传力度,着力营造共建共享、共创共融的良好氛围,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措施
1、强化登记发证,掌控信息底数。节后务工新居民返城高峰来临,各村、企业要结合辖区实际,广泛动员发动,组织开展集中登记专项行动。各村新居民事务站要根据文件精神立即组织开展集中排查,镇新居民事务所将组织社区民警、协警、信息录入员和村协管员及时对各村新居民(出租房屋)信息登记情况进行稽查并通报;各村新居民协管员要集中时间段逐门逐户开展地毯式排查,重点加强出租房屋、建筑工地和公共场所的排查。镇稽查队将通过随机抽查、定点小范围清查、网上信息倒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日常稽查,及时反馈信息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各村协管员要掌控动态信息,及时将新居民中的高危人员、情绪行为偏执人员、肇事精神病人纳入登记管理视线,全面掌控其动态信息,发现可疑线索,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争取及早控制,为社会稳定打下扎实基础。
2、强化服务维权,落实政策待遇。要加快完善新居民关心关爱机制,全力落实同城化待遇政策,不断提升新居民的融入感。一要全面开展新居民(出租房屋)大走访活动。要组织力量进村入企、走门串户,听取新居民的民生诉求,协调解决涉及新居民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查处侵害新居民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引导企业加强新居民员工特别是一线员工的关爱工作,努力为新居民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其安心参与经济建设。二要深入推进“六进”主题服务活动(“六进”是指:政策宣传进门、登记办证进门、计生服务进门、就业岗位进门、帮困解难进门、矛盾调解进门)。重点抓好新居民子女就学服务、育龄妇女计生均等化服务、务工新居民就业技能培训、困难弱势人员帮扶、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要高度重视困难户帮扶工作,依托基层村居(社区)平台建立帮困档案,落实跟踪帮扶责任制。
3、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一要抓政策宣传。各村在登记过程中要现场受理新居民政策咨询,并加大《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宣传力度。二要抓典型引导。注意收集、上报各个领域优秀新居民特别是上虞市第三届“十佳新居民”的先进典型事迹。三要抓普法教育。积极开展新居民普法教育,着力增强新居民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公德、行为规范、知识技能、公共卫生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宣传,不断提高新居民综合素质。
三、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开展新居民集中排查服务活动是开展“进村入户”大走访活动和“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的有效载体,各村、企业要高度重视,明确人员分工和职责,统筹合理安排集中排查、走访服务、抽样调查的时间,确保活动进展顺利。
2、加强考核检查。镇新居民事务所要对本次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重点围绕新居民信息登记“五率”、“六进”主题服务活动及“进村入户”大走访活动组织情况、抽样调查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今年一季度各村新居民事务站考核奖挂钩。
3、注重信息报送。活动期间,各村新居民事务站要及时将动态信息、经验做法报镇新居民事务所。同时,要积极营造宣传声势,通过黑板报、横幅等对活动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长塘镇人民政府
二О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