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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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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电安〔2012〕75号

局属各部门、班组: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 2012 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2〕30 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12〕475号)、《浙江省电力公司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浙电安〔2012〕555号)、《关于印发2012年浙江省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浙电监发〔2012〕46号)、绍兴电力局《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绍电安〔2012〕206号)和《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电安字〔2012〕66号)要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局安全生产水平,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6月在全局范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请各部门按照有关要求,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 ”各项活动。

一、总体要求

活动以广泛深入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指导,以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一树立、三坚持、三强化”的总体要求为重点,结合我局“安全年”活动、《2012年安全工作要点》总体部署和各项目标,组织开展好第十一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进一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电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为促进全局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 活动时间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2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局同时开展。

6月4日至10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组织对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6月10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要重点突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活动的主题,宣传电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等。6月11日至17日为安全文化周,组织开展各类文化宣传,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6月18日至24日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电力迎峰度夏、防台防汛和防止大面积停电等应急演练。

四、活动形式和内容

根据上级“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结合我局当前安全工作形势和任务,活动形式和内容分为全国性或区域、行业性活动两部分。

1.全国性或区域性活动内容:

(1)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视频会;

(2)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3)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4)安全文化周活动;

(5)“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6)“安全生产月”暨“安全生产万里行”好新闻评选活动;

(7)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知识竞赛;

(8)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知识竞赛。

2.行业性活动内容:

(1)6.10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上街设摊宣传科学用电、安全用电、电网环保、电力设施保护知识,发放有关小册子宣传资料责任单位:安全运检部、客户服务中心、有关供电营业所

2安全教育课。结合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局安全第一责任人一堂安全教育课,并录像存档。责任单位:安全运检部

3安全摄影比赛推荐体现安全生产、安全文化的摄影作品3-5幅报市局。责任单位:党群工作部

4)反事故演习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期间,组织上虞市供电局2012年电网迎峰度夏、防汛抗台应急实战演练,检验我在电网事故情况下组织开展应急救援、事故抢险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应急能力,检验应急预案的适宜性和可操作性。责任单位: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安全运检部(检修建设工区)客户服务中心(营销部)、有关供电营业所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举办一期隐患排查治理培训班,组织一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安全运检部(检修建设工区)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客户服务中心(营销部)、各供电营业所

6)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宣传活动利用大型广告媒体全天候滚动播出保护电力设施动漫宣传片四则。责任单位:安全运检部、党群工作部

7现场安全稽查录像点评。加强生产施工现场安全稽查并录像用录像或3G视频进行点评,进一步规范生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安全运检部

五、活动要求

1、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 ”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 ”活动的契机, 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大力宣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向社会普及电力安全知识,解答安全用电常识,积极营造有利于加强电网安全运行和安全科学用电的社会氛围。

2、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局安全工作部署和迎峰度夏、防汛抗台工作要求,落实责任,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各供电所、变电运检中心和电力调控中心在近期组织一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上报隐患数原则不得少于1条;上报时间为6月5日前,通过OA报柴振国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期间,局拟举办一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培训班,以有效改善我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质量。

3各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跟踪,及时掌握相关动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报送工作。活动总结于 6月 22日 前通过 OA 系统报送到局安全运检部钟琼。

                                                            2012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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