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加强果桑节及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2年果桑节已正式开摘、端午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规范我乡的食品市场秩序,严防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现就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2012年果桑节开办、端午期间正值春夏之交,是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易发、高发时期。各行政村、餐饮服务单位要认清当前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五一”及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虞食安委办〔2012〕11号)精神,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要结合丁宅的实际,根据节日消费特点及节日期间重大活动安排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把握关键、突出重点,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各行政村要结合实际,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的特点,按照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要求,对大米、面粉、蔬菜、水产品、肉制品、酒类、饮料、乳制品、糖果蜜饯、保健食品及儿童食品等加强监督抽检力度;对周边的食品经营销售网点、餐饮饭店等重点环节要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非法采购使用地沟油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查处,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发生系统性、区域性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积极准备、有效应对,强化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乡政府出台了《2012上虞桑果文化旅游系列活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丁政[2012]17号文件)精神,积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确保应急物资充足,人员通讯畅通。要畅通24小时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96317,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及时组织调查处理。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值守制度,确定值班人员及联系方式,确保信息畅通。
四、加强宣传、提高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行政村要加强《食品安全法》及《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科学饮食知识宣传,提高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主题词:食品安全 桑果节 端午节 通知
抄送:上虞市食品药品监督局
丁宅乡党政办 2012年5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