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正文

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上虞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虞政办发〔2012〕16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为切实提高我市气象灾害的防御、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气象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上虞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徐 

副组长: 罗国军(气象局)

  飚(市府办)

  员:应急办、农办、人武部、科协、发改局、教体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环保局、建设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林渔牧局、广电总台、卫生局、安监局、行政执法局、建管局、旅游局、国土资源局、供电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气象局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庞盛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能

(一)研究全市重大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二)推进基层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建设,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

(三)部署农业气象观测网络系统建设,建立广泛覆盖的预警信息发布网络。

(四)组织指挥气象灾害应急事件;统一领导协调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五)承担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三、专项工作小组

为细化相关工作,根据我市实际,领导小组下设2个专项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专项工作。

(一)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小组

由气象局、人武部、公安局、财政局、水利局、农林渔牧局等单位组成,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计划的制定、上报、申请,落实人员经费,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二)防雷减灾工作小组

由气象局、应急办、建管局、安监局、建设局、规划局、公安局、卫生局、民政局等单位组成,负责雷电灾害的预警和服务,监督落实防雷安全管理措施,实施雷电灾害救援。

 

 

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hangyuqu/20210602/200009.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