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正文

关于大力发展“回归经济”的实施意见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支持虞商创业创新促进上虞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激励引导虞商回归发展,培育壮大街道税源经济,推动街道“实力商都、活力新城、魅力家园”建设,促进企业经济转型升级,现就“回归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重点

    根据街道发展实际和在外人士的资源特点,“回归经济”税源主要工作对象为总部在上虞,经营在外地的企业和个人以及总部在外地,基地在上虞的企业和个人,包括建筑业(含房地产)人士及法人;规模以上工业、商贸企业非百官籍大企业大集团。2012年度“回归经济”税源引进工作目标是力争实现税收2000万元,具体工作任务分解至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在工作中重点突出以下四方面内容:

    1.总部回迁:鼓励百官籍在外人士创办的规模企业,在市内总部经济集聚区购买、租赁办公场所,或单建、联建总部楼宇,把营运总部或区域总部、职能总部回迁,为家乡建设多作贡献。

    2.项目回投:鼓励百官籍在外人士根据本市发展规划和产业导向,回虞创办有一定规模的经济实体,实施或参与产业类项目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推动家乡传统产业改造和新兴产业培育,促进家乡民生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提标。

    3.智力回报:鼓励百官籍在外人才回街道创业创新,或将专利技术、科研成果等带回家乡,以各种形式参与家乡企业的科研开发、经营指导和咨询服务;鼓励百官籍在外人士利用人脉、信息等资源,为家乡发展宣传推介、招商选资、穿针引线、解决难题。

    4.资金回流:鼓励百官籍在外人士回街道设立创投、风投基金及各种股权投资机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支持家乡企业发展;引导百官籍人士创办的外地企业,到上虞本地银行开设企业帐户,将闲置资金存入本地银行,支持家乡金融业发展。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回归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开展回归经济税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事宜,主要包括:认定是否属于回归经济税源以及是否给予享受街道、市级奖励政策。

    三、保障措施

    1、市级奖励措施。回归税源经街道认可,市“回归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原则上其产生的地方财政留成50%部分直接奖励给企业或个人;产生地方留成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之间的,超过500万元部分奖励比例提高至60%;产生地方留成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比例金额提高至60%;其中,建筑业税收筹划和个人限售股减持奖励按《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筑业税收筹划的若干政策意见》(虞政办发[2010]73号)、《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个人限售股交易的政策意见》(虞政办发[2011]217号)执行,可选择按从高办法奖励。

    2、街道激励措施。街道出资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奖励在回归经济税源管理中工作积极,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3、加强督查考核。街道实施“回归经济”发展工作专项考核,设考核基础分5分,列入村(居)、社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按完成情况酌情加分。

    四、工作计划

    为切实加强与在外知名人士和企业家的联系,街道将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宣传百官、推介百官,动员和鼓励百官籍在外企业家与知名人士回家乡投资创业或以其他形式为家乡作贡献。具体计划如下:

    1、宣传动员。6月10日前,成立好组织,制定好计划,编印好政策,召开好“回归经济”发展工作宣传动员会议。

    2、工作开展。6月30日前,由街道主要领导带队去湖北荆州拜访百官籍在外投资兴业的企业家;7月30日前由街道主要领导带队,部分企业家参与,去上海、江苏招商;8月30日前由街道主要领导带队,“回归经济”发展工作组成员参与,赴北京、成都等地拜访百官籍企业家,交流信息、洽谈项目。

    3、总结表彰。春节前召开回乡企业家新春团拜会,总结回顾,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与街道工贸办和财政办的联系,加强乡情联络、感情交流、亲情回归;要强化组织领导,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并抽调精干人员,组建工作班子,明确具体的责任领导、责任人,为发展“回归经济”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优化服务保障。街道各办线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简化办事程序,为发展“回归经济”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对在外的百官籍人士,要以“真心、诚心、实心”加强日常联络,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回归经济”项目,要采取“联人、联事、盯项目”的工作方式,实行领导挂钩、全程代理、跟踪落实的长效服务机制。同时,各办线、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加强与市级部门之间交流,增强协作,强化工作合力。

    3.营造良好氛围。要建立重大推介项目信息库,定期更新,动态管理,面向百官籍在外人士广泛宣传推介;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作用,在全街道形成亲商、安商、扶商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多种渠道,利用各种形式,全面宣传回归发展、创业创新的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宣传虞商的各项专题活动;要充分利用传统节日和重要经贸活动契机,开展以乡音、乡情、乡缘为主题的各类虞商联谊交流活动;要积极打造信息平台,为广大虞商提供了解、宣传、展示、联络的平台与窗口。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街道“回归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上虞市百官街道委员会

上虞市人民政府百官街道办事处

                               2012年6月7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hangyuqu/20210602/200003.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