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市直管委会建设局、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集中开展市政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绍市建设建〔2012〕139号)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市政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一系列文件精神,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施工行为,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着
力规范市政施工领域法治秩序,着力提高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平稳可控的市政施工质量安全形势促进我市市政工程建设健康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王磊副局长为组长,市直各管委会建设局、局属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建设局建设与公用事业科,由蒋军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市市政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
三、主要内容
市直各管委会建设局、局属相关单位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突出重点集中打击和整治以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一)建设工程项目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施工图未经审查,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无施工许可证先行施工的行为;
(二)建设单位肢解(或违法)分包工程、规避招标,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的行为;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合理工期、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行为;
(三)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行为,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行为,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行为;
(四)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
(五)施工单位不按强制性标准施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行为;
(六)施工单位不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作业规程,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七)施工单位不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规定的行为;
(八)施工单位不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重点工程部位进行安全管理的行为;
(九)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主体,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执法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行为;
(十)其他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时间安排
从2012年5月开始到9月,分四个阶段开展市政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底至6月中旬)。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市政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环节和近两年来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相关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下旬至7月下旬)。在市政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自查自纠工作基础上,我局将对非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对有关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将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三)全面检查阶段(8月)。针对各单位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将组织督查组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检查、抽查,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督查总结阶段(9月)。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情况,深入分析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形成专项工作报告,并及时报送。期间,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适时组织督查组进行督查检查,请各单位做好迎检各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结合《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虞建〔2012〕52号)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动员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研究落实,切实做好本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精心部署,健全制度。各单位要结合《关于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虞建〔2012〕19号)文件精神,要把严格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结合起来,注重强化基础工作;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等活动结合起来,注重工作效率;要把日常检查与开展明查暗访结合起来,注重改进方法和手段;要把查处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结合起来,整治一处、巩固一处,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创新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设、市政施工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市政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市政施工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全面排查,及时整改。各单位要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各自实施方案迅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所辖企业生产经营建设状况,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进行严肃查处、及时通报;对存在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销售情况,并整改不力的企业,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我局将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畅通信息,总结提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的统计及报送工作,应落实专人负责,并确保相关信息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从本月开始,各单位在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月度总结材料和汇总表(见附件),并于8月20日前报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汇总报告;各单位每月要报送1条以上工作动态,工作动态的内容主要包括:“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部署推动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非法违法施工和违规违章作业重要案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相关意见建议等,上述材料请各单位按时报我局建设与公用事业科。另外,请各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等工作,于6月18日前上报。联系人:吴建伟,联系电话:82119914。
附件:市政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下载:市政施工领域打非治违虞建〔2012〕65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