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属各科室、单位: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有序开展今年全国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推动我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上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虞安办2012〔13〕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绍市建设建2012〔136〕号)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的主要安排
(一)参加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发放各类宣传用品资料等;
(二)组织各单位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
(三)组织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和青年“安全示范岗”活动;
(五)组织开展一次供水供气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六)组织开展一次燃气行业联合执法行动;
(七)组织开展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执法检查;
(八)组织开展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活动;
(九)组织开展一次住房保障项目消防安全演练;
(十)组织开展一次建设系统特种设备普查活动;
(十一)及时做好总结,向有关方面报送活动信息。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安全生产月份活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载体,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对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作用明显,意义重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任务分工、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制订活动计划,落实活动经费,做到活动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使安全生产月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增强意识。
以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创新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积极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三)排除隐患,落实责任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单位的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认清当前安全生产新形势,切实增强忧患意识、爱岗意识和责任意识。
各科室、单位请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总结及“安全生产月”活动统计上报单于6月30日前报送至局安全生产监督站。联系电话:82187827。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