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谢镇委 [2012] 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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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贯彻落实情况实施方案
各村、有关站(所):
为进一步抓好《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办发〔2011〕)21号,以下简称《规定》)的贯彻落实,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虞纪办[2012]8号),结合我镇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做好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规定》是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履行职责的重要法规。贯彻落实好《规定》,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长期性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有利于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使其廉洁履行职责;有利于改进农村基层干部作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村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全面推进《规定》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提高主动性、自觉性,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切实解决农村基层干部履职过程中出现的不廉洁行为,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主要就以下内容开展检查
1、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规定》的情况。重点检查学习贯彻《规定》情况,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和宣传情况,完善考评机制情况,落实待遇保障情况,组织检查考核情况等。
2、涉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方面信访举报的受理、核查和处理情况。
3、查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方面的突出问题情况,特别是查处在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开发、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的突出问题,农村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独断专行;吃拿卡要、弄虚作假;损公肥私、奢侈浪费问题等情况。
4、建立健全《规定》相关配套制度措施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健全村级民主监督制度、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等情况。
(二)农村基层干部主要就以下内容开展检查
镇领导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围绕遵守廉洁履职方面“19个不准”逐条进行对照检查。村两委班子成员围绕遵守廉洁履职方面“22个不准”逐条进行对照检查。
三、工作步骤
专项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2年10月上旬结束,主要包括自查自纠、督导检查和总结整改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下旬至8月底)
各村要按照本通知所列检查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确保自查面达到100%,并认真做好有关情况汇总和上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对比较严重的问题要及时报告镇党委或镇纪委处理。
(二)督导检查阶段(9月份)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所辖村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覆盖面、纠正处理情况、问题整改情况等。原则上对村督查面不低于所辖村总数的40%。
(三)总结整改阶段(10月份)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找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方面的薄弱环节及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先进典型要组织宣传报道,对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进行总结推广。
附:1、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自查自纠表
中共谢塘镇委员会
谢塘镇人民政府
2012年8月22日
附: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自查自纠表
单位: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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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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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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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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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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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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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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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或负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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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 履职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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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 的主 要问 题和 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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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 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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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请认真对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如实填报;
2、镇领导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围绕遵守廉洁履职方面“19个不准”逐条进行对照检查。村两委班子成员围绕遵守廉洁履职方面“22个不准”逐条进行对照检查。
3本表请于8月31日前报镇纪委委员朱宇斌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