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深刻吸取温州“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活动,结合前期开展的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等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事故隐患整治力度,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提高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范能力,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范围和重点
全镇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含各类小作坊、小加工厂等个体工商户)。重点加强对农业基础设施、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检查,坚决查处各类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
三、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危险化学品: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台账、制度情况;作业人员上岗培训情况;企业职工自我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的落实情况。
牵头部门:镇资产管理中心,配合部门: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上浦派出所、章镇环保所、汤浦工商所。
(二)特种设备:组织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可能导致的燃爆、火灾、泄漏、高处坠落等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检查整治,检查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和鉴定情况,责任制落实及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对象为铜管企业特种设备和固定式简易升降机。
牵头部门:镇资产管理中心,配合部门:上浦质监所、汤浦工商所。
(三)消防安全:加大对全镇网吧、超市、旅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及童装企业等重大隐患的整治力度,检查全镇的超市、网吧、旅馆等人员密集型场所的建筑设计和消防审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灯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火、电规范使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组织开展对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的检查与整治,切实加大对童装“三合一”企业及“多合一”建筑的整治力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
牵头部门: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配合部门:镇资产管理中心、汤浦工商所。
(四)建设工地:组织对全镇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基础设施、重点工程等进行安全检查,检查项目建设程序是否规范,项目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情况;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许可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落实情况,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情况;各类施工方案的制定、落实及有关危险性较大施工方案的论证情况,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应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牵头部门:镇建设发展办,配合部门:镇农技信息中心、镇安监所。
(五)地质灾害:组织对全镇4处易发地质灾害点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汛期和恶劣天气期间,加强监控,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牵头部门:镇建设发展办,配合部门:镇农技信息中心。
(六)食品安全:结合今年开展的“绍兴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对食用农(林)产品、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生猪屠宰肉品、食用油和“十小”行业进行安全整治。
牵头部门:镇社会事务办,配合部门:镇资产管理中心、汤浦工商所、上浦质监所。
(七)教育卫生:对全镇各类学校及幼儿园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危旧房采取有效措施;严禁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学校场地出租作为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对各类学校的食品卫生状况进行检查,防止出现群体性食物中毒;对学校接送车辆和幼儿接送车辆的安全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对各类医院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
牵头部门:镇社会事务办,配合部门: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镇安监所。
(八)庙宇祠堂:组织对全镇庙宇祠堂的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等进行安全检查。
牵头部门:镇社会事务办,配合部门: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
(九)农业基础设施:检查全镇各山塘水库、标准堤埂等农业基础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牵头部门:镇农技信息中心,配合部门:镇安监所。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共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部署(8月下旬)。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认真研究部署,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全面排查(9月底前)。各检查组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完成全覆盖的安全普查,并认真填写“企业安全生产自查情况表”,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等。
(三)督促整改(10月上中旬)。检查组对落实整改的问题和隐患进行确认,填写“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确认情况表”。牵头部门要督促指导、组织抽查,分线汇总整治情况。
(四)总结汇总(10月下旬)。镇资产管理中心要认真总结梳理,做好资料的上报和汇总工作,及时做好此次活动的台账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企事业单位、牵头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安全发展的理念,要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重点,迅速动员和部署,集中一段时间和精力,采取有效措施,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各村(居)、企事业单位、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带队进行督促检查。
(二)全面深入,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要依法淘汰一批安全隐患多、生产技术(工艺)落后、能耗高的企业。对易燃易爆、污染环境、危险作业的小作坊、小加工厂要坚决予以关闭。对无照生产经营单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坚决查处。
(三)广泛宣传,造浓氛围。要充分利用农民信箱、手机短信、宣传栏、悬挂横幅等形式及时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安全基础知识,加大专项行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要全面发动广大从业人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安全检查。
(四)落实责任,严格问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建立完善排查整治档案,对排查责任不落实、排查不彻底或发现问题不报告、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对举报未进行查处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施工引发事故的,对违规生产、经营、建设、施工行为整治不到位导致事故等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掌握信息,及时报送。各牵头部门要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镇资产管理中心,分别于
附:⒈企业安全生产自查情况表
⒉安全生产隐患整治确认情况表
⒊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
附件下载:汤 政〔2012〕83号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