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共上虞市委办公室 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村和社区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06]86号)和绍兴市委组织部、绍兴市人力社保局《2012年绍兴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等有关要求,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形式,经报名审查、公开选拔、体检考核、自主择岗等程序,2012年度上虞市选聘到农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已经确定。具体名单通知如下:
姓 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施枫光 百官街道二甲村村党组织书记助理
李婷婷 百官街道金家岙村村党组织书记助理
陈 静 经济开发区(曹娥街道)新沙居委居委书记助理
张 娟 经济开发区(曹娥街道)国庆村村委主任助理
范益清 东关街道担山村村委主任助理
薛 倩 道墟镇肖金村村党组织书记助理
胡菁菁 长塘镇长塘村村党组织书记助理
戴娇颖 丁宅乡华丰村村委主任助理
吕小萍 丰惠镇西湖村村党组织书记助理
姚银兰 丰惠镇虞光村村党组织书记助理
葛凯凯 丰惠镇祝家庄村村党组织书记助理
阮浩波 梁湖镇南穴村村党组织书记助理
陈 鸿 驿亭镇鲁溪闸村村党组织书记助理
丁 璐 小越镇罗家村村党组织书记助理
应佼娜 盖北镇镇东村村党组织书记助理
杨 澄 崧厦镇陆家村村委主任助理
蒋晔梅 沥海镇阮家村村党组织书记助理
李洪厅 沥海镇东海村村党组织书记助理
选聘到农村工作高校毕业生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为3年,从2012年8月1日起签订,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聘用期间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中共上虞市委组织部
上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