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考察、公示等程序,同意聘用金玉琼等17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聘用人员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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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贸服务中心 金玉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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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土地交易登记中心 阮德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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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马 钧 赵 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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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土地规划利用中心 陈鸿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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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铁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王海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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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铁综合服务中心 李铃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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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 华 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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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屋征迁一所 徐庆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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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屋征迁二所 陈银华 朱栋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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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屋征迁三所 王 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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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质量技术监督所 厉建康 胡苗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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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 徐霞蔚 阮露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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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喆娜 |
二、聘用起始时间为2012年7月1日。
三、各事业单位应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和上虞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办法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被聘用人员为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实行1年见习期)。试用(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上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