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丰政〔2012〕40号
丰惠镇人民政府
关于明确2012年度宅基地复垦、土地开发
整理工作补助的意见
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加强宅基地复垦、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充分调动村级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宅基地复垦、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大建设用地复垦工作激励考核力度
为调动各村建设用地复垦积极性,镇政府对2012年1月1日后立项的项目,根据上级验收认定面积,予以每亩16.5万元(含房屋拆迁、面花补偿等一切工程支出)的奖励。
二、合理开发利用废弃矿山、窑基地
对废弃矿山、窑基地作为建设用地复垦的,镇政府对2012年1月1日后立项的项目根据上级验收认定面积,予以每亩7万元(含测绘等一切工程支出)的奖励。
三、土地开发项目
对土地开发项目,镇政府对2012年1月1日后立项的项目根据上级验收认定面积,按山坡地每亩3.6万元(含面花补偿等一切工程支出),平原每亩2万元(含面花补偿等一切工程支出)予以奖励。
四、对村干部进行考核
为调动工作积极性,配套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工作实绩明显的村干部实行专项奖励。
五、本意见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