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司〔2012〕17号
上虞市司法局关于建立工作联系点制度的
通 知
各科、所、处、室、中心: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推进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工作责任制,了解掌握基层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有效提高工作质量,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推行工作联系点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省、绍兴市会议和文件精神为指导,完善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落实责任的工作机制。通过建立联系点制度,积极推进我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全面提升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工作职责
按照每位领导和科室分别联系2个司法所和2个法律服务机构为基本原则确定联系点,重点抓好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业务建设、所务管理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了解和掌握联系点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基本情况,对联系点建设工作实行面对面指导;
(二)及时协调处理各单位遇到的问题,保障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顺利进行,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努力为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四)通过联系服务确保机构设置全部到位,管理体制全部理顺,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基层工作得到进一步活跃,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职能作用发挥明显,各项管理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工作联系点制度,是全面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抓基层,打基础的具体行动。要将落实联系点制度作为日常工作主要内容来抓,通过联系工作,进一步掌握基层站所的工作状况,加强同基层人员的联系和沟通,增强对基层工作指导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建立制度,狠抓落实。要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每年帮助联系点解决几件实事。全局机关干部每月到联系点走访不少于2次,了解、检查、督办、调研工作。认真填报联系点走访情况反馈表,局将定期开展专项督查。
(三)加强领导,确保成效。要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把基层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结合全局工作重点和基层实际,经常听取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工作情况的汇报,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附件:1、上虞市司法局工作联系点安排表
2、联系点走访情况反馈表
上虞市司法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联系点 制度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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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绍兴市司法局,市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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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司法局办公室 (共印70份) 2012年7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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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
上虞市司法局工作联系点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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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室 |
负责人 |
工作联系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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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领
导 |
胡富春 |
百官司法所、曹娥司法所、 上虞市公证处、浙江舜杰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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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百祥 |
长塘司法所、道墟司法所、 浙江五洋联合律师事务所、浙江舜江律师事务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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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建龙 |
汤浦司法所、上浦司法所、 浙江国良律师事务所、浙江左右律师事务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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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建国 |
盖北司法所、谢塘司法所、 浙江曹娥江律师事务所、浙江敏杰律师事务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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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张 辉 |
梁湖司法所、丰惠司法所、浙江铭君律师事务所、 浙江振才律师事务所、上虞市丰惠法律服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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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管理科 |
阮瑞钧 |
章镇司法所、岭南司法所、 上虞市震元法律服务所、上虞市章镇法律服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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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管理科 |
章丽丹 |
永和司法所、驿亭司法所、上虞市城关法律服务所、 浙江沪鑫律师事务所、浙江敏爱达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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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科 |
卢 希 |
东关司法所、丁宅司法所、 浙江三未律师事务所、上虞市东关法律服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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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 工作管理科 |
陈兴灿 |
崧厦司法所、小越司法所、 上虞市虞东法律服务所、上虞市崧厦法律服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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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法律服务中心 |
孟立标 |
下管司法所、陈溪司法所、 浙江民间律师事务所、上虞市虞诚法律服务所 |
附:2
联系点走访情况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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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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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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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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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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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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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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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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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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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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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 | ||
注:每次走访联系点填本表一次,内容多,可附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