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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 除火患”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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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塘镇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   除火患”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镇直办公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全镇消防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当前消防安全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现将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深入推进“平安长塘”建设为主线,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排查、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坚决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有效控制火灾事故,防止较大火灾事故,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为长塘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行动时间

2012年6月2日起至9月30日,共5个月。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全镇“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杨永苗镇长为组长,方建虹副镇长,罗建设部长为副组长,谢江军、陈建校、徐江英、王兴苗、阮伟国、金国圣、范月珍、陈雪芳、黎桂囡、傅绍林、梁军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资产管理中心,由王兴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

四、重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镇属各职能办公室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即部署对监管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工作,全面消除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工程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许可或备案手续,是否存在未经消防许可、备案或不合格而擅自施工或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办理消防安全检查手续,是否存在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违法行为。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营业。

  (二)重点领域的内容

1.商场市场(超市)、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综治办、社会事务办、文化站要分别牵头开展商场市场(超市)、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检查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物品堆放是否符合要求,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凡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的,要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执行;凡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2.合用场所。派出所、安监所、综治办要牵头开展“三合一”等合用场所的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检查合用场所是否设置在安全的建筑内,内部防火分隔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内部疏散、灭火等器材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凡存在火灾隐患或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责令改正;凡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3.居住出租房屋。镇综治办要牵头开展辖区内居住出租房屋(包括农家乐场所)的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检查居住出租房屋耐

火等级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内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要求。凡出租的居住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要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对出租人、承租人实施处罚。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村镇建设办要牵头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检查建筑是否按照消防技术标准配置建筑消防设施,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是否良好,日常管理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进行年度检测和维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是否符合要求,现场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防火是否符合要求,临时消防设施特别是灭火器、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要求,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用气、可燃物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凡未按国家技术标准配置建筑消防设施或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的,要责令改正;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要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凡施工现场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未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的,要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凡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并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要提请政府实施挂牌督办。

5.旅游景区(点)。镇资产管理中心要牵头对旅游景区(点)内的饭店、游乐设施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检查场所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内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要求,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制定消防安

全制度和预案,是否定期开展人员培训和疏散逃生演练。凡存在火灾隐患或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责令改正;凡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并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要提请政府实施挂牌督办。

6.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对监管行业、系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及时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

五、工作步骤

行动时间为6月2日至9月3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62日至65日)。镇政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本行业(系统)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意见,成立一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机构,全面启动专项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65日至815日)。镇直办公室要围绕整治范围和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各自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扎实做好重要会议、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同时,结合本地、本行业(系统)实际,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镇安监所、综治办、派出所要对所有列管单位及政府挂牌的隐患进行检查和复

查,加强防范,及时消除隐患。

   (三)督导整改阶段(816915日)。镇直办公室要切实

加强检查,对基层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适时开展专项督导。

(四)总结巩固阶段(916日至930日)。镇直办公室要及时归纳汇总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梳理成功做法经验,分析研判存在不足,健全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尤其是领导和消防安全委员会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对巩固平安建设成果、确保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现实作用和重要意义,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坚决落实,要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科学

规划行动进程,明确细化工作任务,确保专项行动领导到位,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强化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镇直办公室要围绕专项行动内容和整治重点,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建立互相关联、互为补充的联合执法机制,坚决打击消防违法行为。镇政府建立专项行动督查制度,对本地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实施全程督查。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整治不彻底,导致发生较大以上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三)广泛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镇政府要依托电视、广播、网络等载体,通过发布通告、公告,张贴标语,发送短信等形式,大力开展消防宣传,全面营造全民关注的浓厚氛围。要定期召开形势分析会,通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对突出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和典型火灾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举报投诉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开展跟踪报道。

(四)完善长效机制,做好信息报送。各行政村、镇直办公室认真总结近年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网格化”排查机制、“户籍化”管理模式、部门联动及全警消防战略机制、火灾隐患信息通报机制等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并加强实

际运用,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长效性。镇直办公室开展专项行动经验成效请及时上报,每月20日前向资产管理中心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全镇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附件:全镇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

 

 

 

 

 

 

                                  长塘镇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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