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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上虞市工商局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
关于加快推进辖区乡镇(街道)商标品牌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行政村、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上虞市工商局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关于加快推进辖区乡镇(街道)商标品牌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长塘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上虞市工商局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
关于加快推进辖区乡镇(街道)商标品牌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充分发挥商标品牌工作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企业做大做强,经研究,现对加快推进辖区乡镇(街道)商标品牌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品牌工作指导站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构建“政府引导、部门帮扶、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商标品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商标品牌的培育、创建、保护和延伸运用,努力促使各乡镇(街道)注册商标数量大幅度增长,商标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商标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商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主要工作
(一)持续提高全社会的商标意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和有线广播、宣传栏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商标宣传活动。展播企业文化,大力宣传商标和商标战略知识及实施商标战略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增强企业利用商标拓展市场的经营意识,争创驰名、著名商标的战略意识,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权利意识。同时,要组织商标工作座谈会、推进会、专家辅导会、企业交流会等形式,多渠道开展商标品牌知识和业务方面的培训,努力营造推进商标战略的浓厚氛围。
(二)鼓励引导多形式发展商标。一方面,对已有商标,要通过走访调查掌握商标的运用情况,帮助盘活闲置商标资产,引导已有注册商标升级提档,做好中国驰名和浙江省、绍兴市著名商标培育申报后备库建设工作。另一方面,要围绕“商标强企”、“商标富农”,充分利用和发挥区域优势,拓宽思路,有针对性地加快培育和发展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努力用品牌效益促进区域资源转化为经济优势。
(三)建立健全商标服务体系。一是充分发挥工商部门推动商标品牌的职能作用。指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申请商标注册,帮助指导企业做好驰(著)名商标的申报、商标品牌的保护维权、品牌的经营运作等工作,实施系列化、全程式的优质服务。指导企业开展品牌策划,实施品牌价格策略,增加品牌附加值,加快企业提升发展。会同辖区乡镇品牌指导站积极指导创业型企业、服务性行业积极申请商标注册、使用自有商标,走自主创牌之路;指导扩张型企业对准备进入的行业提前注册商标;指导龙头企业合理扩大商标注册类别,扩大保护范围。二是加强商标品牌工作的指导服务。通过开展商标品牌工作示范企业、示范村活动,引导和推动各村、各企业不断提高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能力,进一步完善企业商标注册、使用、许可、转让、质押、投资、市场调查、侵权处理、商标印制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积极指导企业在广告宣传、产品包装、服务场所和贸易活动中正确使用商标,更好地发挥商标在促进企业做大做强中的作用。
(四)依法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加强部门联系,充分发挥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假冒、商标侵权行为。要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打击和规范相结合,标本兼治,切实维护商标专用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对各类商标侵权案件投诉要做到及时受理、及时查办。对企业商标被外地侵权的,要充分发挥“打假维权”远程网络作用,协助企业联系当地有关执法部门予以打击,为企业保驾护航。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政府引导、部门帮扶、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商标品牌工作机制的要求,切实发挥各乡镇(街道)品牌工作指导站的牵头协调作用,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分析推进商标品牌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在推进商标品牌工作进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督查指导。各有关站所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商标品牌工作。
(二)强化激励扶持。进一步完善对商标注册和争创驰(著)名商标的奖励政策,明确奖励范围、奖金幅度等,同时大力扶持商标事业发展、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加大扶持力度,特别在项目立项、用地、信贷、能源供应、技术进步以及知识产权等方面,对品牌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对品牌基地建设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补助。通过政府的大力扶持,激发企业的创牌动力,进一步提升品牌经济的整体实力。
(三)纳入目标考核。将推进商标品牌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要将商标注册数、驰(著)名商标和知名商号、地理标志商标申报数等指标纳入对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的年终考核项目,细化分解,责任到人,确保辖区商标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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